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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范畴在中国古代文化思想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基本义项是“自己如此”、“自然而然”和“自然界”。“自然”概念首先是作为一个哲学概念被思考和解读的,老子是我国思想史上集中阐释“自然”范畴的第一人,其后不同的思想文化都对“自然”的进行了思考和解读。在这个过程中,“自然”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自然”概念也不再局限于哲学领域而逐渐成为中国古代一个重要的文艺范畴。本文分析了中国古代哲学思考中的“自然”和文艺活动中的“自然”所蕴含的内容,并进一步分析概括了“自然”的审美意义在于“保全天性”、“人物齐一”和“真”,以此完整全面地阐述作为中国古代元范畴之一的“自然”的审美意蕴。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了哲学思考中的“自然”的丰富内涵。首先指出“自然”概念的提出背景是古人对“天人合一”理想状态的追求,“自然”实际上源自于古人对于“天道”的哲学思考。然后选取分析了古代不同文化形态中具有代表性的自然观。第一是以老子、庄子、《淮南鸿烈》为代表的道家文化自然观,认为“自然”的基本内涵就是“虚静无为”。第二是以《郭店楚墓竹简》、《中庸》等儒家文献为代表的儒家文化自然观,强调人之性情、仁德的天然自然。第三是以王弼、嵇康和郭象为代表的魏晋自然观,既强调人之情性自然,又强调“少私寡欲”的虚静自然,其“自然”是儒道文化自然观的有机融合。第二部分分析了文艺活动中的“自然”内蕴。第一,“自然”是文艺作品的表现对象。分析了自然特别是实体自然界成为文艺作品表现对象的原因,并将代表作品进行分类分析。第二,“自然”是文艺创作的理想追求。其追求主要体现在古代文艺创作普遍要求“无意为之”的创作态度和“不以力构”的创作方法。第三,“自然”是文艺批评的判断标准。文章结合古代文论、画论、书论从“不工为上”和“不隔最佳”两个方面论证分析“自然”范畴对于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的影响。第三部分概括了“自然”的审美意义。文章结合中国当代美学理论分析论证“自然”之所以成为一个审美范畴在于它所蕴含的自由的内涵,中国古代“自然”的审美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全其天性”,即强调万物的天性自然,万物天性得以保全便能体验“逍遥无碍”的自由境界,而“全其天性”的方法和途径是“无为”和“立诚”。第二,“人物齐一”,强调人与万物关系的和谐交融。在改变人对自然万物的美的钳制和破坏的同时取消自身的角度局限,从而获得“与万物同春”的全方位的审美体验。第三,“真”,强调复归生命本性和率性任情,从而摆脱功利之心达到“无关心的满足”的审美境界。中国古代“自然”的审美意蕴是十分丰富的,它所指向的审美不仅是艺术的审美更是人生的审美,它代表着中国古人的一种价值取向和人生态度。在这个缺失个性、和谐及真的时代,在这个不“自由”的时代,研究自然、感受自然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