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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上“共生”一词,是指生物间的一种普遍现象,泛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机体生活在一起的相互关系,一般指一种生物生活于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外相互有利的关系。然而,“共生”一词的使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生物学领域。在日本,“共生”一词俨然成了新时代的流行语,如“人与自然的共生”、“多民族多文化共生”、“男女共生”、“与残疾人的共生”等等。可以说,“共生”一词反映着时代的发展趋势。在中国,“共生”一词也有其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现代文化意义。本文通过“共生”一词的统计分类和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从统计数字上可知,“共生”一词在日本的使用范围比在中国广泛得多,如“男女共生”、“与残疾人的共生”、“与外国人的共生”等等,就是中国的类别中不曾见到的。(二)“共生”具有两义性,即生物学上的共生以及社会学上的共生。在日本,二者被明确区分开来,并用不同的英语来表现。前者用“共棲”(symbiosis)表示,后者则用“共生”(conviviality)来表示。另外,还出现了日语罗马字的标记kyosei。而在中国,共生虽然也具有两义性,但是并没有使用不同的标记方式来明确区分。(三)本文将“共生”定义如下:“共生是生物界和人类社会普遍的生活方式。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通过一起生活/存在,获得对彼此都有利的关系。”(四)“共生”一词的汉字表记最早见于尚书:“亳有祥。桑穀共生于朝。”意思是,桑和穀合在一起生长是不正常的现象。就“合在一起生长”来看,同现代生物学上“共生”的含义是相同的。(五)在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不得不涉及到环境伦理的两大思潮,即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中心主义显然已不适用当今世界,而自然中心主义又有其矛盾之处。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协调了这一矛盾。而“天人合一”又与当今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共生”具有传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