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卡尔·施米特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政治哲学家,他的一生都与德国的政治发展羁绊缠绕在一起。当一战战败后的德国选择一条自由民主道路,开始仓促建立起新的议会制度时,由于先天的不足,魏玛共和国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攻击。在魏玛宪政危机四伏的历史语境下,施米特发表了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著作,试图在理论上重新塑造德国的民主。施米特以“同一性”定义民主制,认为民主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同一,民主的本质在于所有做出的决定只对那些做决定者自己有效,民主的根本原则是同质性。他通过说明议会制已经背离了它内在的原则,揭示了议会制的困难,并将“自由主义”与“民主”在概念上分离,强调议会主义与民主之间的矛盾,指出自由主义大众民主的环境导致了民主制本身的危机,而与议会主义原则相对立的专政却与民主并不抵牾。施米特的民主思想涉及范围极广,究其渊源就会发现其中有很明显的霍布斯与卢梭的痕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和强国家主义思想是施米特著书立说的基础,而卢梭的“公意”思想与民主概念更是在施米特那里得到了直接的应用。在各派思想的纷争中,托玛和凯尔森展开了与施米特的论辩,托玛认为施米特关于议会制的理论是在企图实现专政与宗教的结盟。凯尔森则极力为议会民主制进行辩护,在民主的本质与价值的认识上也同施米特截然对立。施米特的民主理论是在考察德国现实政治的基础上,回应不同政治体制不断变化的政治问题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其最终归宿是政治神学。在与自由主义较量的过程中,施米特对议会民主制的诊断发人深省,值得严肃对待。但也应该注意并警惕其民主思想的潜在的陷阱,他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民主主体的概念,制造了以民主的名义施以恶政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