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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透过执政资源建设的视角,初步审视中国民族问题在执政党执政资源建设过程中产生、发展的历史逻辑和运动规律,以及探讨初步的治理设想。论文以执政资源加工为自变量,将执政合法性作为执政资源加工过程的输出产品,衡量民族问题变化程度。 改革开放前,受到苏联模式体制影响,中国共产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利用革命战争时期积累的组织资源延伸扩展,注重使用宣传教育和思想灌输的意识形态开发手段,将国家统一和少数民族地区执政合法性的提取建立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向心力基础上,成功地取得了以组织结构和意识形态为先导的执政合法性:在建国初期短短几年当中,少数民族群众当家作主,从受尽剥削压迫的封建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新旧社会的反差对比,民族群众由衷地认同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将社会制度的飞跃和物质生活的提高归因于毛泽东的正确领导,从而产生偶像崇拜,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基础。这一时期执政资源建设的隐患一是单纯利用政治控制手段、意识形态宣传等资源;二是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执政资源建设目标简单地等同于内地汉族地区,在经济建设和政治制度设计时并没有体现国家统一、边疆安全、族群治理的特殊政策安排,一味强调对于少数民族优惠和帮扶,由此埋下“民族身份二元认同”的隐患。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少数民族地区面临的执政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合法性资源提取方式也随之变迁:随着党的工作重心从政治领域的阶级斗争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执政资源开发主要依靠经济增长带来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绩效合法性。但是,从基础性资源输入看,社会多元化引发的利益矛盾使党自身资源面临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削弱,产生党组织虚化、主流意识形态边缘化的困境;毛泽东的领袖魅力合法性随着时间推移而自然流失、民族区域制度的执行明显落后于社会现实需要;单纯地追求依靠经济增长带来社会分配不公、自然资源破坏、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消失,造成民族群体在就业、升学、社会流动等方面的处于的弱势。这一时期的党的执政资源建设目标仍然没有明确指向消除阻碍现代国家统一的种种分离力量并采取相应对策,却因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绩效,加剧了少数民族的弱势处境。由于民族意识具备天然凝聚力和以价值认同引导族群集体行动的优势,在民族地区,以维护和诉求群体利益为目标的族群动员引发不同程度的民族冲突,受到国际民族分离势力推动,形成反国家建构的分裂力量和不稳定因素,为党在民族地区执政合法性增添了不确定性。 社会结构的变化,使传统上以政党组织网络扩张和意识形态灌输为基本力量的执政资源建设模式受到了挑战。党必须依据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建立合理的体制结构,把转移到社会和市场的资源以及各种新生的社会资源,如市场经济带来的民族交往加强、人口结构变动、少数民族之间及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新的关系等等,置于宏观调控之下。制度资源建设成为执政党资源建设的开发重点。通过开发出各种规范国家政治生活制度框架,可以有效地整合分化了的社会结构。在适应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发现执政资源新的生长点,调整执政资源建设的战略和模式,取代改革前的集权政治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