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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信用交易是国际证券市场普遍采用的交易方式,包括融资买进和融券卖出两种形式。证券信用交易对于促进证券市场繁荣,引导投资者资金流向,以及最终促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跨国证券信用交易自上世纪70年代形成以来,在近十几年间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本文即旨在分析跨国证券信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引言部分阐述了本文写作的背景和目的,并由此引入正文。正文则分为四章:第一章概述了跨国证券信用交易的一般理论。第一节阐明证券信用交易的定义,本文中的信用交易仅指狭义层面,即融资融券;第二节分析证券信用交易的基本特征和必要性;第三节简要介绍了跨国证券信用交易的产生和发展,最后对本文所指的跨国证券信用交易的范围进行了界定。第二章具体对跨国证券信用交易进行法律分析,首先分析了跨国证券信用交易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种类;进而揭示了跨国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原理;最后阐述了融资融券合同的特点。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即分析跨国证券信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以及探讨如何进行法律规制,采用了先综述法律问题再分析解决方式的结构;包括跨国证券信用交易中相关权益冲突的处理方式,与公司治理矛盾的解决,由其本身跨国性引发的法律适用问题和跨国证券信用交易风险的法律规制。本文第四章在前文基础上,探讨了证券信用交易在我国的发展,介绍了关于证券信用交易的立法情况;在比较分析了美国、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的信用交易模式后指明了我国应该选择的信用交易模式;在《证券法》已经修订的背景下,结合实际情况指出了我国发展信用交易的障碍和对策。结论部分对整篇论文加以总结,概括了本文的中心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