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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长时间的高速增长,年均增长率高达9.8%左右,居世界前列。有学者指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力量中,没有任何力量有“激励”产生的能量这么强大。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也认识到,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解决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激励”问题,即我们常说的“为增长而竞争”。具体而言,是以我国实施的地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财政分权制度改革为代表的一系列官员激励机制,它们很好的解决了我国政治上集权与财政上分权带来的不平衡问题,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还有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腐败问题,根据“透明国际”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一直位于腐败程度较严重的国家之列。如果将上述激励机制与腐败问题一并考虑,则地方政府官员的“角色”就变得十分微妙:他们既是激励机制的主体,同时也是腐败犯罪行为的主体。那么,地方官员激励机制与官员腐败之间是否存在某种联系?或者说,地方官员激励机制会不会对官员的腐败行为产生影响?因此,本文以官员激励机制为视角,研究其对于官员腐败问题的影响。首先,本文介绍了我国腐败问题的现状也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的官员激励机制,我们可以看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行了有关地方财政税收以及地方官员人事任免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改革,与此同时我国腐败问题也开始逐年恶化。然后,我们根据现有理论,详细分析了我国的官员激励机制对于地方官员腐败产生的影响,在此我们还构建了一个基于官员晋升锦标赛机制与腐败动机的数量模型,对这一问题进行数理分析。接着,我们根据2000~2007年全国25个省份308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我国的官员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地方官员腐败问题。最后,在理论分析以及实证检验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现阶段的官员激励机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以达到完善现有官员激励机制、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