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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为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可多得的良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中央企业引进了先进的技术,改变了落后的管理体制,完善了企业所有制结构,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跻身世界五百强企业之列。但是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所面临的竞争也愈加激烈。出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考虑,中央企业必须不断进行投资与开发,不过机遇与风险并存,投资可能会带来预期收益的同时也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也是企业未来发展所必须承担的。企业在成长的同时,其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各种因素均会对企业风险承担产生影响。因此,从长远角度看,中央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影响自身风险承担的因素,选择适合的投资项目,防止盲目投资,控制好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既要加快企业的发展,又要防止过度风险承担。风险承担的目的是提升公司价值,只有提高企业价值的风险承担行为才是公司所需要的。风险承担行为的实现方法是为企业选出预期现金流为正的不确定性项目,其中“预期现金流为正”,说明风险承担能提高企业价值,对企业生存发展意义重大,“不确定性”则说明风险承担行为本身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关于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影响因素的既有研究成果,发现其中鲜有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研究。而实际上,中央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的重点企业,因此只有不断丰富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的理论研究才能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首先,中央企业与政府的联系为本文研究提供了视角。中央企业是国家出资建立,由中央政府直接监督管理,在员工选拔任用和管理方面基本延用了党政机关的体制,这使得中央企业能够获得来自政府的人力财力支持。其次,本文选择了委托代理角度进行分析,由于中央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由国务院国资委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而代理人是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势必会造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一系列委托代理问题。在我国,中央企业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高管激励。这不仅可以保留和鼓励有才能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企业服务,还能够有效的避免或减少高管的不恰当风险决策给国家造成的利益损失。此外,考虑到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中央企业的行政级别与高管政治背景的交互作用也会影响到中央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决策。因此,本文从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和委托代理理论角度出发,研究了二者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本文以中央企业行政级别、高管年龄、高管激励、高管政治背景为自变量,以企业风险承担为因变量,选取在2003年至2014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央企业为样本,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考察了政治联系与高管激励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中央企业行政级别对风险承担有着显著影响,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高管年龄与中央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呈负相关关系,不过这种相关性较低,但高管年龄可以改变中央企业行政级别和高管激励影响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作用强弱;高管激励程度越高,公司越会选择风险承担大的投资项目,也就是说高管激励与风险承担正相关;高管政治背景不独立影响中央企业的风险承担结果,不过综合考虑中央企业行政级别与高管政治背景之间的交互作用后,中央企业的风险承担结果受到了影响。本文进行此研究意义在于:理论方面,丰富了公司风险承担研究成果,为理解中央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因素提供了参考。实践方面,有利于优化中央企业的风险承担行为,完善中央企业风险项目的选择。中央企业的风险承担问题不仅关乎一个企业自身的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本文的研究可以为中央企业管理自身风险承担行为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本文研究的是政治联系与高管激励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六个基本章节如下:第一章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主题、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说明在经济转型和国企改革时期研究这一问题的必要性。此外,清晰地阐述了文章写作框架,表达了本文的创新点与局限性。第二章是国内外文献综述。阐述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最前沿理论成果并进行文献的评述归纳。此部分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角度提供借鉴,同时也通过对比前人的研究成果,凸显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三章定义了本文研究中出现的主要概念,介绍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基本理论。本章中,首先界定了风险承担的含义,风险承担是企业开拓市场与提高盈利的良机;其次简要介绍了委托代理理论,为本文后续模型引入薪酬与股权激励提供理论支持;接下来界定了中央企业的概念和中央企业的行政级别,并阐明了我国中央企业的行政级别一直客观存在;然后圈定本文所指的中央企业高管范围,阐述了高管特质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最后归纳总结了中央企业高管激励机制的基本方式与特点。这些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为本文提供了理论支撑。第四章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这个章节首先介绍了中央企业行政级别对风险承担的影响,说明行政级别客观存在且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及物力支持等先天优势,与风险承担正相关的假设;其次,分析了高管年龄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由于身处中央企业,这些高管不仅可能在企业中继续连任,还可能获得政治晋升,而且年龄越低的高管获得政治晋升的机会越大,为了快速实现这种晋升高管可能会表现的更为激进,也更愿意选择风险承担较高的项目,即高管年龄与风险承担负相关的假设;第三,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高管激励的影响,从货币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两方面分析提出高管激励有利于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假设;最后,考虑到高管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履历或两会代表委员身份等政治背景都可能成为中央企业十分重要的政治资源,因此本文提出了高管政治背景有利于企业风险承担的假设。第五章是实证设计与检验部分。首先,本文选取的样本范围是2003至2014年的沪深两市上市的中央企业,在此基础上分别对因变量、自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了详细定义;其次根据四个假设进行了模型设计,提出了三个回归模型;然后对全样本和子样本各自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对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了相关性检验,并根据三个模型实证检验了政治联系与高管激励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最后采用两种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以证明实证结果的可靠性。第六章是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不足之处。通过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中央企业行政级别、高管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正相关。高管年龄影响中央企业行政级别与高管激励对风险承担的作用,具体而言,高管年龄较低时,中央企业行政级别对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高管年龄较低或较高时,高管激励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更明显。高管政治背景与中央企业行政级别的交互作用会影响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本文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完善中央企业风险承担的三条建议,包括去行政化改革、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高管制定差异化的股权激励方案、重视高管政治背景的影响。最后说明了本文还需完善的三点不足。与以往文献相比,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丰富了中央企业与政府的政治联系的研究。由于中央企业是国家出资建立,属于国有产权的性质,这使得许多人把中央企业与政府的政治联系视为必然,反而忽略了对它的研究。而实际上,这种看似必然的联系却为中央企业带来诸多便利。本文将中央企业的行政级别引入回归模型,通过实证检验得出中央企业政治关联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第二,中央企业的风险承担问题是关乎中央企业能否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问题。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对中央企业风险承担问题的研究,为中央企业投资决策与自身发展提供参考。本文将影响中央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因素分为中央企业与政府的政治联系和高管激励两大类别,并根据相关数据实证得到了高管股权激励与中央企业行政级别都给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带来显著积极影响的结果。本文研壳结果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首先,本文研究视角的选择决定了不能囊括影响中央企业风险承担的各个因素,本文仅考察了政治联系和高管激励,必然还有一些其他影响的因素未纳入范围,如产权保护等方面。其次,2015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新增了任期激励收入,它丰富了中央企业高管的激励方式,但是由于目前尚无可用数据,因此需要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丰富关注对高管激励代理变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