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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被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职业培训纳入改善民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职业培训机构所实施的培训具有内容针对性强、时间较为集中、专业目标明确等诸多特点,是广大民众接受再教育的重要载体,关于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性较强。本研究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代表,系统研究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责任及规制建设问题。本研究在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关于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责任及规制建设的研究现状进行归纳分析,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对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机构、社会责任、规制建设等概念的界定,为本研究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本研究系统阐述了民众参与职业培训的诉求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业务,认为二者基本吻合,进而确立职业培训机构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基于我国东部沿海各省份及全国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及运行的现状,以媒体曝光案例为证,分析了职业培训机构社会责任的现实履行状况,认为我国多数职业培训机构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也有部分职业培训机构存在着明显的缺失现象;针对职业培训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时出现缺失的原因,加强我国职业培训机构规制建设,认真把握7项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