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治是大学自古至今发展的灵魂,既是大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是大学属性界定和功能发挥的价值导向。从大学诞生的中世纪开始,大学自治发展的脚步就从来没有停歇过。而且,这种演变是以既独立于社会的其他机构、组织又服务于它们而建构大学自治的历史逻辑的。 大学的独立性彰显了大学自治的属性和本质,大学的服务性则体现了大学自治过程中与社会发展的共生机理。大学为了争取自治权,就必须维护其独立性,保持其发展不受外界的干扰和诱惑;同时,大学为坚守其自治权,在其维护独立的过程中又必须为自身和外界服务,获取社会对其独立的支持和尊重。因为大学自治从来都不是绝对的自治,没有大学主体的独立就没有服务社会的资本和价值;没有服务于社会的功能和导向就没有独立的条件和意义,独立和服务之共生共存机制正是大学自治理念的应有之义。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中世纪大学通过与宗教、世俗势力斗争,获得了许多特权,而在获得特权的同时,大学为了其生存也为教会、国王服务,特权自治是中世纪大学自治的特征;近代大学为了学术上的自由争取大学的独立,同时大学承担起学术上的职责。近代国家与大学之间建立起了制度性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下规定了大学的自治权和责任,大学在维护其独立性的同时也履行了其职责,为国家和民族发展服务,制度自治是近代大学自治的特征;现代大学自治虽然受到多方的干扰,但是依然保持其精神上的自治,捍卫大学的治理权。现代大学受到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大学要对这些利益相关者负责,从而使大学获得更多的治理权,共同治理是现代大学自治的特征。 从中世纪的特权自治到近代的制度自治再到现代的共同治理,大学自治经历由一元到多元的演变过程。共同治理理论的构建在转换政府角色、完善大学的治理结构和促进大学多元化方面发挥了其重要的作用。共同治理的理论已经在许多国家得到了实践,而且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纵观大学自治的历史逻辑,对自治的追求从未停止过。我国创建一流大学面临着很多因素的干扰,大学自治受到市场、政府和内部权力结构的干预。而现代大学的共同治理模式对我们高校的治理模式的构建和完善产生一些启示,能够使市场和政府合理定位,协调高校内部的权力结构,从而发挥我国高等教育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