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在论述开展农地整理中权属管理意义的基础上,综述了国外主要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农地整理中的权属管理,实证分析了河南省部分县市农地整理中的权属管理,并进一步研究提出了我国农地整理权属管理工作依据和原则、类型与方式、程序及方法等。
作者认为,农地整理项目一般要打破原有的权属界线,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属调整,开发整理前后耕地的质量、数量发生变化,利益格局也随之变化,协调不好就会产生土地纠纷,使原本利国利民的好事变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诱因,因此开展我国农地整理权属管理研究意义重大。
研究认为,我国农地整理权属管理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森林、草原、渔业、农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法规为依据。开展农地整理权属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平、自愿,保持农村稳定,坚持“参与开发整理各方原有位置基本不变”,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综合效益最大化等。对农村土地整理中权属调整的要求是土地权属现状确认做到“三个结合”、注重“三个环节”、项目实施落实“三个到位”。农地整理中权属调整的类型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调整。农地整理权属管理的基本程序是公告、受理登记、权属现状调查、权属现状确认、土地现状评价、开发整理后土地评价、编制权属调整方案、权属调整方案公告及异议处理、权属调整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权属调整方案实施、土地权属和用途变更登记、建立资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