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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管理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对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价,是寻找合同管理差距,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现有的合同管理评价得出的评价结果往往含有被评价企业客观基础条件优劣的影响,实质上反映了被评价企业的整体实力而并不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管理行为本身的有效程度。本文基于管理有效性提出了一种可以消除施工企业客观基础条件优劣的影响,真实反映由于管理行为本身而使效益提高的方法,并通过合同管理绩效的相对动态变化来定量地描述合同管理本身的有效程度,即施工合同管理效率评价。首先,通过实践调研,梳理了施工合同管理评价的现状,针对现有评价的不足,将管理效率引入施工合同管理提出并界定了施工合同管理效率的概念,凝练了合同管理效率评价的思路。其次,系统分析了施工合同绩效评价的内涵、内容和特点,对合同形成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绩效目标进行合理的分解,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构建了施工合同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测算施工合同全过程和分阶段的管理绩效评价值。再次,以施工企业往期(T-1期)项目的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值为投入变量(参考指数),以当期(T期)项目的绩效评价值为产出变量(当前指数),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分别建立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效率评价模型、合同形成阶段管理效率评价模型和履行阶段管理效率评价模型。最后,选取了1 2家施工企业,通过调查问卷获取施工合同管理绩效数据,求取各参评企业的参考指数和当前指数,分别从合同全过程和分阶段角度对样本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效率评价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效率评价方法可消除客观基础条件差异对管理效果的影响,真实反映合同管理本身的有效程度,有利于寻找不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之间的差距,为改进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以及提高管理水平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