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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制度规定的具体执行者和贯彻者,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其工作作风和行为方式都体现着政府的服务宗旨、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与法律的严肃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必须深入研究、高度重视的研究课题。近年来,各类群体性社会事件频频发生,暴露出公务员行政行为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国家、政府形象,使政府公信力下降。因此,对公务员行为进行规范,建立一支政治道德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正派、服务全面周到、执政高效廉洁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对推动当代中国有效持续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学者们关于行政伦理的最新著作及经典著作的文献分析以及对现实典型事例的分析,认为公共管理社会是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社会,是符合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方式;公共管理社会是服务型社会,行政责任理念是服务型社会基本的行政伦理精神、是公务员行为规范实现自律与他律统一的指导伦理,是公务员行为选择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的统一。针对我国公务员行为规范目前存在的问题,以行政责任理念为指导,适应服务型社会的治理模式,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对策建议。本篇论文的重点,分别从培养行政责任意识的思想教育和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制度俩个方面入手,提出几点建议,旨在实现公务员行为个体道德化和制度道德化的有效结合,即实现公务员行为自律和他律的有效结合。行为规范的完善按照负责任行为构成的关键因素以及行政责任伦理的分析层次这一逻辑内线提出几点对策:首先,培育伦理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具体而言就是培育先进的行政文化,营造良好的行政文化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大的文化环境;重视伦理精神的宣传教育;强调行政责任的伦理取向。公务员行政责任伦理行为就是公务员责任行政行为。公务员积极的责任行政行为能够极大地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具体包括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推进中国政府公务员行政伦理的法制化。制度方面的这几点建议,力求做到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制度规范与法律规范的结合、制度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效结合,尽可能全面地对公务员行为进行有效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