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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有关扶持及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它也将面对更大的困难和挑战。融资难就是其中最大的困难。基于此,证监会于2004年5月成立了中小板块。至此,中小板市场有了较为迅速的发展,成为了许多中小型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具有重要意义。但因其成立时间短,与相对成熟的主板市场相比,还存在很多问题。股权结构不合理尤其是“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小板市场,在该市场上市的企业,其前身多为家族企业,内部人控制更为严重,实际控制者经常为了私利发生各种“黑幕交易”,从而损害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打击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基于此,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就显得更为必要。通过独立董事能够进行更有效地监督,能够更有效地规范董事行为,从而提高公司业绩,保护股东利益。可以说我国自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对于该制度是否应该运行,是否有效及有效程度等方面就一直在学术界争议不断。在以往的国内研究中,学者多以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为样本,虽然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性,但不够细化。中小板市场是个充满活力的市场,也有其独特性,可是直至今日关于中小板市场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研究则很少。本文将重点关注中小板上市公司独董制度对其经营绩效的影响。本文主要采用规范与实证的研究方法,在规范研究方面,引入了经济学、效率替代、博弈论进行分析说明;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选取了2009年以前在中小板上市的所有公司(不包括金融类、数据不全的公司)的三年(即09年至11年)数据,以其作为样本。将“独董薪酬”、“独董比例”、“独董年龄”、“独董境外背景”、“独董会议出勤率”作为解释变量,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并选取了三个重要的控制变量(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情况),然后构建回归模型,得出实证结论,即“独董薪酬”、“独董境外背景”、“独董会议出勤率”通过显著性检验,而“独董比例”与“独董年龄”未通过显著性检验。通过这种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式,力图使研究结果更加准确。最后根据相关结论,在完善法律、独立董事制度及资本市场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旨在使独立董事制度能够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完善中小板市场,促进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