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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套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整个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全国房地产企业已达到3万多家,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已突破1000万人,并且出现了一大批优秀楼盘和高素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人才。除房地产开发业外,还逐步形成了以评估、经纪、咨询为内容的房地产中介业,以及物业服务业,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国房地产业的产业构架体系。然而,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可支配资源较少,房地产区域性特征明显,各地发展不均衡,在发展的过程中又走过弯路、犯过错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理论上,房地产业从属于国民经济范畴,理应顺应国民经济运行周期,但由于房地产业自身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的特殊国情,致使房地产业的周期波动与国民经济运行周期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也存在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在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时时常背离初衷。因此,正视我国房地产业的周期波动现象,分析房地产周期波动的内生因素和外部冲击,提出与国民经济运行周期的策应机制,对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我国房地产业保持持续、健康、稳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本论文正是基于此点,着重研究房地产业运行周期与国民经济周期波动之间策应的问题。本研究从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内在关联性起论,然后分析了国民经济周期波动与房地产运行周期,进而探讨二者策应的机制。通过研究我们发现,由于我国与国外在体制机制等方面都不尽相同,所以尽管国外经济学理论很丰富,但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所以我们的研究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经研究,我们提出经济周期的划分不以波动幅度而应以标志性指标值分段、国民经济周期长短和呈现的线状差异性较大、房地产运行周期有四阶段,但四阶段的时距不一、国民经济周期与房地产运行周期传导机制不一样,两者往往错位等八大结论,并在宏观上构建了十一个策应机制,最后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提出了六点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