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我国当前公共财政监督的有关理论与实务问题,并且将主要着眼点放在财政部门自身及其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方面。在研究这一方面问题的过程中,始终将财政监督的问题置于公共财政框架以及开放经济体系中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这一宏观背景之下。 本文将财政监督与公共财政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认为加强财政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所以需要将财政监督工作放在公共财政框架中来进行讨论。财政监督的作用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发现和确定问题的存在,而应该是预防并且防止问题的产生,因而需要从完善制度入手来调整财政监督的目的。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财政监督应该服从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 对于提高财政监督效果而言,财政监督的形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财政监督的形式是财政监督内容的外在体现。虽然财政监督的内容决定财政监督的形式,但是财政监督形式的选择却会对财政监督内容的完成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因而也需要认真地研究财政监督的形式问题。对我国财政部门及其专门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职责等项内容的研究,旨在说明如何确定财政部门及其专门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是开展财政监督工作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目的是为了防止财政监督中的“缺位”、“越位”与“错位”现象。研究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及其专门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财政、财务收支上以及与财政管理内容相关的经济行为上。财政部门的监督工作需要与其他经济监督形式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经济监督工作运行系统。在实施财政监督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执法。 同时,本文还就我国财政监督机制在理论与实践上作了较为详细分析,并结合我国财政改革现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借鉴近几年来各地积累的宝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构建财政监督新机制的一些构想,同时还对财政监督模式进行了初步的探索,这对于完善我国财政监督机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最后,本文还介绍了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财政监督的实践,目的在于通过国外财政监督做法的分析,总结出对我国未来财政监督工作具有借鉴意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