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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之一,从根本上讲是对森林资源的利用和再生产,其发展基础是扩大资源和更新资源。森林培育是林业的基础,更是扩大和更新森林资源的一项建设事业。森林培育学作为研究营造和培育森林的理论和技术的学科,最早于1764年独立成为一门学科,以德国人R. Harger所著的《造林学》一书为象征。1865年德国人Catter所著的《造林学指南》一书为造林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后各国陆续出版了许多有关造林学方面的专著,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1916年美国人Toumey所著的《实用造林学》等。我国于1912-1913年,在中等农林院校开设《造林学》课程,讲授美国和日本的教材。直到1933年造林学才成为一个学科。我国著名林学家陈嵘于1933年出版《造林学概要》和《造林学各论》,为我国造林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文化大革命期间1959年由华东华中协作组(以马大浦为主)编写的《造林学》教材及1961年由北京林学院造林教研组(沈国舫为主)编写全国统编教材《造林学》,改革开放为各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又出现了新的教材1981年出版的《造林学》(孙时轩主编),内容更全面,进入新世纪以来,由沈国舫为主的专家组编写21世纪教材《森林培育学》成为我国森林培育学的基础教材。现代《森林培育学》的目标,一是营造森林创造价值,二是改善环境发挥森林生态效能。但世界各国《森林培育学》包括的内容不尽相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种:一是欧美和日本等国以森林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研究以人工手段或通过天然途径完成森林培育并进行育林的整个生产过程的《森林培育学》;二是苏联、东欧等国仅限于研究人工森林培育和人工更新,而不包括营林部分的《森林培育学》;三是中国研究以人工手段进行森林培育更新,并在成林后将其汇同天然林纳入营林轨道构成培育森林全过程的《森林培育学》。森林培育学科作为我国林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的基础学科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而发展。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以营林为基础、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进入20世纪90年代,林业指导思想发生了转变,从一定程上使中国的林业从“以木材生产为中心、以林为主”的永续利用思想中解脱出来,向现代可持续林业转变的过渡。2003年6月,我国正式确立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随着科学发展和社会对森林需求的增加,人们对森林的认识更加深刻、也更加复杂,对森林培育目标的需求也更加多样,为此引发的争议也逐渐增多,加强森林培育学理论研究显得十分必要,但是如何通过开展理论研究,以便最终形成能够有效指导森林培育技术的理论体系,目前尚缺乏广泛讨论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