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计师变更是学术界和和监管机构关注的一个重点领域。国外对审计师变更行为的研究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且已经取得了广泛的研究成果。国内对审计师变更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师变更的因为分析、审计师变更与审计意见关系等方面,而对于审计师变更与盈余操纵的关系方面研究较少。
审计师变更可能导致不利的经济后果,即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可能通过变更审计师规避对自身不利的审计意见,或是向审计师提出解聘威胁来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这些都将降低审计质量。鉴于此,我国监管机构加大了对审计师变更的监管力度,监管的不断加强是否会遏制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师而达到盈余操作和规避不利审计意见的目的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领域。此外,研究审计师变更现象可以进一步透视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客户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与行为特征,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文章在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2004-2008年中国A股市场审计师变更样本进行了研究。通过逐一查看变更样本公司年报,对其年报重要事项中审计师变更原因的披露情况进行了归类统计,发现大部分变更公司未披露变更因为或含糊披露,上市公司在聘任、解聘审计师情况的披露上很不规范。本文通过对审计师变更样本审计师变更因为披露情况的分析,将审计师变更样本分为自愿审计师变更样本和国资委监管诱导变更样本两个子样本,进而对审计师自愿变更前审计意见情况进行简单分析,发现收到“不清洁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更可能变更审计师,而变更后审计意见缓和的比例并不大。本文重点对审计师变更当年和变更前一年的操纵性应计利润(discretionaryaccruals,DA)进行比较分析,将自愿性变更样本以变更前一年是否盈利为标准,分为盈利组和亏损组两个小样本,分别考察各样本变更当年和变更前一年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变化情况;采用截面数据,分行业估计基本Jones模型的特征参数,进而计算样本公司DA,通过区分| DA|、DA>0和DA<0三种情况进行分析,本文发现:(1)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师达到了盈余操纵的目的,后任审计师对此并未保持应有的谨慎;(2)变更前一年报告盈利的公司在某些年份存在较显著的向下调节应计利润以达到利润平滑的目的;(3)亏损公司可能出于面临的不同情况和目的有通过变更审计师而进行“洗大澡”的行为,同时也存在向上调节应计利润而实现转亏的操纵行为。通过对2005—2008年国资委监管诱导变更样本变更当年和变更前一年的操纵性应计利润| DA|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审计师变更当年和变更前一年的| DA|均值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上市公司在国资委监管诱导审计师变更后并未进行更多的盈余操纵,后任审计师的稳健性并未降低。国资委通过规定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后任审计师确保了审计师变更后的审计质量。
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借鉴美国对审计师变更的监管经验,针对我国对审计师变更监管存在的不足,文章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监管建议:监管机构严格规范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的披露内容,制定标准化格式的审计师变更披露样式,披露内容具体明确,重点突出;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中注协组织建立审计师的评级机制,规范上市公司对审计师的选聘;审计师变更的披露时点以上市公司与前任审计师关系终止为基准,增强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加大对审计师变更违规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