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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秦巴山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408.5亿m3,其中陕西境内汉江和丹江入库水量284.7亿m3,占入库总水量的70%。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陕西其他区域来说较为落后,同时,为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水质达标,该区域各级政府不仅严格污水排放标准,还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这无疑在客观上加剧了陕南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矛盾。使当地政府和居民部分地或完全地丧失了与其他生态服务功能享受者或受益者平等的发展权利,从而出现由于生态利益的不平衡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根据“公平”、“受益者补偿”的原则和我国有关生态补偿的政策与法律条文规定,应该对这种发展权利的丧失进行补偿。本文总结了水环境容量的研究进展,对陕南汉、丹江流域进行了模型概化,以汉、丹江干流水功能二级区为水环境容量基本核算单元,分别计算了其水环境容量。主要取得以下成果:一、计算了陕南地区不同保障率下的水环境容量根据计算,汉江干流不同设计流量条件下(90%、75%、5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环境容量分别为53215.62吨/年、73309.47吨/年和89815.76吨/年。氨氮的环境容量分别为4179.66吨/年、5747.58吨/年和7579.57吨/年。丹江干流不同设计流量条件下(90%、75%、5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环境容量分别为3020.95吨/年、3540.34吨/年和4159.18吨/年。氨氮的环境容量分别为282.55吨/年、374.29吨/年和453.21吨/年。二、计算了陕南地区应获得的生态补偿金额根据计算,陕南地区8.3万吨水环境容量总价值1747.26亿元,折合每万吨水环境容量价值210.51亿元。考虑到陕南地区可以排放3.9万吨的水污染物,实际列入生态补偿范围的水环境容量应为4.4万吨,陕南地区应得到的生态补偿量为929.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