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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是农业生产产生的物品,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绿色农产品逐渐成为部分消费者的选择。然而作为新兴产品,绿色农产品也由于价格高、公众对其缺乏了解等因素,使得市场对绿色农产品的需求含有不确定性;同时,由于生产绿色农产品的农户在供应链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供应链收益分配不均的情况常有发生,这打击了农户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研究梳理,发现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绿色供应链协调的研究多集中在二级绿色供应链,没有考虑更为复杂的三级绿色供应链,并且,在使用供应链契约机制对供应链进行协调时,大多采用单一契约机制,没有综合各契约的优势,只对供应链进行了一定的帕累托改进,并没有达到最优。本文以一个生产商、一个分销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农产品绿色三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考虑市场随机需求、消费者偏好、产品绿色度、绿色研发成本等因素,构建不同决策模式下的供应链成员利润模型,对不同决策模式下的最优决策进行分析,发现“双重边际效应”在绿色三级供应链中的存在降低了供应链成员的收益,指出了利益协调的必要性。然后提出了基于“收益共享-成本共担”的混合契约模型对绿色三级供应链进行协调,该模型可以均衡各成员收益,消除“双重边际效应”,达到供应链整体收益的最大化。最后以一个具体的农产品绿色三级供应链为案例,将具体参数代入模型求解,进一步检验了模型的有效性。研究发现农产品三级绿色供应链存在“双重边际效应”,降低了供应链整体收益,挫伤了生产商的积极性;“收益共享-成本共担”混合契约可对供应链利益进行合理分配,有效协调农产品三级绿色供应链,实现供应链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研究农产品绿色供应链的利益协调问题,在前辈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收益共享-成本共担“混合契约模型,来解决农产品三级绿色供应链问题。通过契约机制的协调,提高供应链各方成员尤其是生产商的收益,保证了供应链的高效运作。希望对实际中相关的契约协调有所借鉴。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研究梳理,发现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绿色供应链协调的研究多集中在二级绿色供应链,没有考虑更为复杂的三级绿色供应链,并且,在使用供应链契约机制对供应链进行协调时,大多采用单一契约机制,没有综合各契约的优势,只对供应链进行了一定的帕累托改进,并没有达到最优。本文以一个生产商、一个分销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农产品绿色三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考虑市场随机需求、消费者偏好、产品绿色度、绿色研发成本等因素,构建不同决策模式下的供应链成员利润模型,对不同决策模式下的最优决策进行分析,发现“双重边际效应”在绿色三级供应链中的存在降低了供应链成员的收益,指出了利益协调的必要性。然后提出了基于“收益共享-成本共担”的混合契约模型对绿色三级供应链进行协调,该模型可以均衡各成员收益,消除“双重边际效应”,达到供应链整体收益的最大化。最后以一个具体的农产品绿色三级供应链为案例,将具体参数代入模型求解,进一步检验了模型的有效性。研究发现农产品三级绿色供应链存在“双重边际效应”,降低了供应链整体收益,挫伤了生产商的积极性;“收益共享-成本共担”混合契约可对供应链利益进行合理分配,有效协调农产品三级绿色供应链,实现供应链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研究农产品绿色供应链的利益协调问题,在前辈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收益共享-成本共担“混合契约模型,来解决农产品三级绿色供应链问题。通过契约机制的协调,提高供应链各方成员尤其是生产商的收益,保证了供应链的高效运作。希望对实际中相关的契约协调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