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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始终是我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收入是体现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开展“三农”工作的关键和核心,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它密切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首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现状,当前首要任务是实现农村贫苦人口的脱贫,摘掉国内各个贫困县的帽子,在整体上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随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农业结构供给侧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而从目前农民收入来源看,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结构性矛盾,由于农民工外出就业人数和工资增幅出现下降态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速逐步放缓。在此情况下,为增加农民收入,需要重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巨大潜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不仅提高农民收入关键突破口,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改革措施。因此,探讨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是本文研究重点。我国自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经济、社会获得巨大发展,农村经济得益于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机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明显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水平,相比改革开放之前积累了大量财富,为增加财产性收入奠定了物质基础。本文首先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概念入手,初步建立研究基础,结合当下农民收入状况,抓住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点来源,主要表现为两种途径:一是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土地租让,二是农民将经营性、工资性收入在投资。其次,为具体了解农民财产性收入状况,本文对江苏省镇江市农村居民收入状况进行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农村居民收入状况及农村土地流转状况。同时,笔者结合江苏省近几年农村居民人民生活情况分析得出目前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表现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基数小、占总收入比例低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不高;虽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但增长态势并不乐观;地区间、城镇间差异明显。再次,笔者对影响农民财产性收入因素进行剖析,主要从制度因素,资源禀赋因素和政策产业因素进行成因考察。对于已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对策和建议: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为农村经济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增加农民财产存量,夯实财产性收入的基础;发展农村教育,加强农民投资意识,转变农民投资观念,并提高农民创业能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使农村经济市场更加活跃;使更多金融产品进入农村,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等。希望相关措施和对策的施行可以使农民的收入达到更加显著的提升,希望可以发挥理论启示、参考借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