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法律问题研究——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例

来源 :湖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az123_famil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2008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绿色金融制度成为“两型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最有效的结合模式。绿色金融制度集金融的市场性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特点于一身,所以无论在减少企业环境污染方面,还是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绿色金融制度都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和发展潜力,但是绿色金融制度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引发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及如何利用他们的特点为“两型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对于绿色金融制度的内涵、形式、特点、管理体制、保障体系和实施标准体系的效力等方面,现有金融制度和环境法律制度都欠缺这些方面的规定,使得我们必须对绿色金融制度进行深入的探讨,并将这些研究成果运用到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的发展建设中。  
其他文献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并且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呈现低龄化、暴力化、成人化的趋势。由于未成年人无论在体力还是智力上发育尚不成
刑民交叉案件一直是困扰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题,本文从当事人权利保障的角度,分析当前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对私权保障的缺失,从另一个视角上重新诠释此类复杂案件,以期完善
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国内外企业避税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税款大量流失,给进一步加快国内经济建设形成了巨大压力。实质课税原则是国际上公认的反避税的利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