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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琴,属击弦乐器,自传入我国就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外来乐器的特征,而成为中西文化交流中一种独特的现象,成为业内永远的话题。仅从血源关系来看,中国的扬琴应具备两个“传统”——一个应为西方的,一个应为中国本土的。与其他外来乐器不同,扬琴的传入不是一种有目的的,受到双方外交礼仪支配的文化交流的象征,如利玛窦那样,将钢琴作为礼品献给中国皇帝,以代表教会的情谊,更展示欧洲工业文明的成果。而扬琴的传入,据各种资料表明,它是由商人、传教士等“洋人”出于个人喜好无意中随行携带传入到中国。目前对扬琴的传入路径有两种说法:一为波斯说;二为海洋说。 一、由于丝绸之路的便捷,扬琴由波斯一带传入我国以后,与维吾尔木卡姆等新疆各民族的音乐相融合,构成了独特的表现体系。二、扬琴出现在中原一带时,人们都好奇地称它为“洋琴”,因为人们认为它一定来自“大海洋”的彼方而根本不知道它究竟自何处而来,当然更不知道它在英语国家叫“德西玛”、在法语国家叫“哈克布莱特”、在匈牙利叫“钦巴龙”、在西域叫“桑图尔”等。但擅长兼容并包的中国人,却把这个依据形制外貌“非我族类”的泊来品为我所用,很快便与各地的民间乐种相结合,逐渐被广东音乐、江南丝竹、四川琴书、东北曲艺、潮州弦诗、山东琴曲、内蒙二人台等众多地方音乐流派所吸收,形成了中国扬琴八大传统流派。其中影响较大的广东音乐扬琴、江南丝竹扬琴、四川扬琴、东北扬琴被称为中国扬琴四大传统流派。 作为一件外来乐器,扬琴的传入几乎没有伴随应有的技法、更没有配套的乐谱,稍知宫商角徵羽,就被人们任意组合而得以广泛传播。扬琴传入我国后,仅从名称“洋琴”改称为“扬琴”,击弦工具从西方的“琴槌”改用“琴竹”这一形制的变迁,两字之变,正是扬琴在我国民族化、本土化、传衍质变的重要标志。也是独特中华文化内涵使“中国扬琴”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础。历经几代民间艺人的不懈努力,“洋琴”在失去母语,流落在异文化的国度中,却获得了自由发展的空间,且生根、发芽、开花并枝繁茂盛地成长起来,融入到了中华民间的音乐之中,由此成为“为我所用”实践中最后一个进入中国传统乐器体系的外来乐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上世纪50年代起,扬琴教学进入了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由此标志着我国扬琴教学已从民间、业余转向正规和专业。中国扬琴技艺的成熟、乐器改革的探索、优秀曲目的日渐丰富以及我国大批专业演奏家和教育家的推动,促进了中国扬琴体系与欧洲扬琴体系、西亚—南亚扬琴体系成为世界扬琴三大体系鼎足的局面。扬琴文化的传入,既是东西文化交流的必然,更是华夏博大文化胸襟的具体物化象征。笔者拟以丝绸之路中西文化的交流为研究背景,探讨中西文化交流中,中国扬琴文化的形成及发展,不单对于我国扬琴教育能够以此更多的了解扬琴艺术的发展脉络,推动我国扬琴学科体系的健全发展,更能以此文化现象为观测点,探寻中西文化友好交往,文化互补的历史掠影,说明文化的发展必须依照“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这才是中华乐派形成的文化基础和美学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