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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是企业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资金的推动和维持。企业发展需要融资,融资是现代企业决策的一项主要内容。自从1958年,Modigliani和Miller提出现代融资结构理论的基石MM理论以后,融资结构理论便受到广泛地讨论与研究,众多学者不断地在理论和实证方面对MM理论进行完善和发展。但是融资结构决策始终是财务学中最具有争议的课题之一。
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在仔细考察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终极所有权结构后我们可以发现,金字塔式持股结构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极为普遍。一些民营企业家借助金字塔式持股结构控制了多家上市公司,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形成了数个民营上市公司系族,这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金字塔式持股结构。La Porta等人在1999年对金字塔式持股结构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他们在研究中发现,在全世界大多数的上市公司中,都存在着最终控制人的现象,即最终控制人通过建立金字塔式持股结构或者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而此时的显著特征则是存在着投票权和现金流权的偏离。此后,学者们开始研究金字塔式持股结构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各个方面的影响。
一般来说,投票权占20%就被认定对上市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从而有权决定这个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那么最终控制人是否参与到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决策中从而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决策呢,如果参与决策又是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的呢?这正是本文研究的问题。
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阐述融资结构和最终控制人的相关理论,对国内外研究最终控制人的影响以及研究影响融资结构相关因素的文献分别进行综述,然后选择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以及融资结构的现状进行分析,最后实证检验了融资结构决策中最终控制人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存在最终控制人的现象,并且大都以金字塔式的持股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同时现金流权与投票权之间存在着偏差,但偏差呈现出逐步减小的趋势。2、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最终控制人主动参加到融资结构决策中,对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作出了主动的反应,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体现了最终控制人的意志,代表最终控制人的利益。3、最终控制人的投票权越大,最终控制人会越倾向于选择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最终控制人的现金流权越小,最终控制人会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最终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比值越远离1,偏离程度越大,则资产负债率越高,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越大。4、最终控制人虽然是考虑了股权稀释效应、破产风险和被收购风险后进行融资结构决策的,但仍然是不够理性的。5、最终控制人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是实现其自身利益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本文主要有以下六部分的内容:
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与逻辑结构。本文认为,最终控制人普遍通过金字塔式持股结构控制上市公司,而作为企业重要财务决策内容之一的融资结构决策有助于最终控制人经济诉求和目标的实现,那么在复杂的持股结构下,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就应该体现最终控制人的意志,因此有必要研究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是如何影响融资结构决策的。
第二章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本章介绍了融资结构和最终控制人的相关理论,包括静态权衡理论、控制权理论和最终控制理论,从最终控制人对公司的影响、融资结构相关影响因素以及最终控制人对融资结构决策的影响这三个角度对国内外的文献分别进行了综述,发现从最终控制人的角度对融资结构决策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由此确定了研究的角度以及研究的方向。
第三章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与融资结构的现状分析。本章首先界定了本文研究的民营上市公司的范围,然后通过数据图和数据表分析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的投票权、现金流权和两权分离的现状,最后从外部融资的资金来源、债权融资的资金时间长短、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三个角度分析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现状。
第四章研究假设及变量设定。本章提出了本文的五个研究假设,设定资产负债率和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因变量,最终控制人的投票权、现金流权和两权偏离度为自变量,并定义了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担保能力、非债务税盾、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所属年份为控制变量,最后通过前面的假设分析分别定义了本文研究的模型。
第五章最终控制人对融资结构决策影响的实证结果与分析。本章首先对研究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对五个模型分别进行回归。本章得到以下结论:投票权越大,最终控制人会越倾向于选择较低的负债率;现金流权越小,最终控制人会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最终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比值越远离1,偏离程度越大,则资产负债率越高,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越大。
第六章研究的结论、建议及不足。本章总结了全文的研究结论,并从政策层面提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拓宽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健全破产机制的建议,最后指出本文没有考虑滞后效应,而且对最终控制人行为影响力的研究不够深入,建议以后的研究可以加大数据选择的跨度、对比股改前后、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的样本变化、考虑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滞后影响,深入研究负债结构决策以得到更加可靠的结论。
纵观全文,本文的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多个角度较为系统地考察最终控制人对融资结构决策的影响。本文采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2005-2007年三年的面板数据进行综合回归,首先分别考察了最终控制人的投票权,现金流权单因素对融资结构决策的影响,然后再考察最终控制人的投票权和现金流权这两个因素对融资结构决策的综合影响,得出了较为全面的结论。
2、在回归时引入了“最终控制人是否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这个虚拟变量,用于衡量最终控制人行为影响力,并研究该变量对融资结构决策的影响。
3、初步考察了最终控制人对负债结构决策的影响。对负债结构进行细分,着重考察债权融资的内部结构,以年末流动负债金额与总负债金额的比例作为因变量,考察最终控制人的各个变量对其影响,是对已有研究结论的深化和扩展,并得出现金流权与投票权之间的比值与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成反比,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比值越小,偏离程度越大,则流动负债所占的比例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