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属于世界性难题,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特征使农村金融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也是促进新农村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引擎。当前,我国正处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关键时期,农村金融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普惠金融”第一次写入党的决议,意味着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春天到来,作为十三亿人口中有八亿农村人口的我国来说,发展普惠金融的重中之重必然是发展普惠型农村金融,因此,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普惠型农村金融与以往的带有慈善性质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不一样,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需要兼顾商业绩效和社会绩效两个目标,达到两者协调持续发展。我国从2003年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2006年至2011年成立24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其中,6个试验区以建设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标,而红色革命老区广西百色田东作为6个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之一,更具有典范意义,其改革好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特别是革命老区广大老百姓的脱贫至富问题,更是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本文力图根据作者多年的金融工作实践,通过对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进行实地考察和问卷,以对我国普惠性型农村金融改革理论与实践的考察为主线,广泛吸收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外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探索,以广西百色田东的普惠型农村改革实践、绩效、可复制性和政策等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了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理论与实践的方法和思考。本文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阐释,并以农村金融市场特征、结构、体系为切入点,对农村金融的约束性、普惠式发展约束性、融资方式、成本收益、信贷激励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试图探究农村金融所固有的本质属性;其次,在梳理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考察了国内外典型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的模式和经验,同时,描述了我国当前普惠式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第三,结合关于农村金融理论的发展规律,对我国的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实践进行研究,提出从“机构论”到“功能观”、从“政府”到“市场”,再到“政府与市场”的理论演进规律,寻找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的理论融合点,在理论与实践基础上提出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思路;第四,重点对广西百色田东县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进行考察,对田东农村金融改革背景的特殊性、实质性、复制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田东模式”的可复制性结论;最后,基于广西百色田东县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和国内外发展普惠型农村金融的成功经验,从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发展新业态、鼓励创新、市场选择等五个方面提出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进一步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对策。论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融资博弈性结论。本文基于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农村金融的供需进行分析,得出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缺口的对策是:政府应该对金融机构涉农业务设计激励机制,对农户融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管,促使市场达到充分有效,使农村金融供需均衡得到帕累托改进。(2)理论融合性结论。本文通过对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两大理论历史发展进行论述可见,发展普惠型农村金融是一个新思路,其融合点在于发展小额信贷、微型金融等新模式、新业态,最终打造成为一个多层次的完善的普惠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3)两性兼容结论。本文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结合规模经济、成本边际递减理论认为涉农金融机构的普惠型金融服务的广覆盖达到一定规模后,其收益必然会随着涉农业务量的增加而增加,最终达到金融机构服务普惠性和可持续性相兼容发展的结果。通过对田东模式既普惠型农村金融的理论与实践的考察,提出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思路:全面建立充分、有效发挥其金融功能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让广大被正规金融排斥在外的农户、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等都能及时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因此,通盘考虑各项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措施,政府应该从金融改革创新战略的高度来对农村金融改革政策进行顶层设计、科学筹划和整体融合,推动政府、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创新、市场等各种因素良性互动,推动普惠性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构建、完善我国普惠型农村金融市场服务模式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