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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自此,开征物业税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究竟何谓物业税?我国的物业税在推行中将遇到什么问题和难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和难点?这些问题目前众说纷纭,意见不一,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因而也就非常值得去研究。 2009年,中国政府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其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推行物业税已成为房地产相关税收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文在梳理我国现行不动产税收设置现状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及港台地区物业税税收设置及其房地产登记制度、评估制度、征管制度等配套制度的有关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具体国情,针对物业税的开征作具体分析和研究,进而提出一些有益建议。本文的撰写分为六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陈述对本文的研究客体——物业税所界定的概念、就该选题国内外研究动向做文献综述以及对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作自我评价。第二章从理论和现实两部分阐述了物业税开征的必要性。第三章指出我国现阶段开征物业税,需要完善和解决的几大问题。第四章主要介绍国际上物业税征收经验的借鉴。第五章阐述现阶段我国征收物业税的一些对策。第六章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