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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明确定位,是在转变二元经济结构目标下做出的全局性战略安排,为今后的农村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要使城乡真正实现统筹协调发展,我国各级政府将起到关键性作用,而作为政府主要职能工具的国家财政,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关键就要缩小城乡差距,就要加大财政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力度。在我国的“十一五”规划中,有关“三农”的政策贯彻三条主线,“以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为核心,调整城乡利益分配格局”是其重中之重。因此对河北省城乡统筹发展中财政支农问题进行研究,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对财政支农的要求;其次根据河北省1996年—2005年的财政支农数据,充分运用比较法、图表法从财政支农支出规模上对河北省财政支农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规模现状进行了分析,找出了自身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对河北省财政支农情况和其他省份进行了横向比较分析;再次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上对河北省财政支农资金效益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河北省财政支农管理体制进行了分析,试图找出河北省财政支农过程中在投入规模和效益方面存在问题的体制性因素;最后在充分认识到财政支农重要性的基础上,对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财政支农经验,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河北省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财政支农政策取向: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转变财政支农观念;按照城市反哺农村的要求,大规模多渠道筹集支农资金;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对财政支农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制。并针对如何转变财政支农工作观念、稳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规模,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提高财政支农的效益,优化现有的财政支农环境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对促进河北省财政支农的深化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