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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随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在我国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信用缺失问题也在不断加剧,信用缺失现象充斥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给全社会的投资、融资、交易、消费等各项经济活动带来了不便,提高了交易成本,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恶化了市场经济环境。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市场经济正常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已经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信用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各个阶层普遍关注和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对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关键环节的失信惩戒制度还尚未有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上,都还存在许多问题亟须解决。在我国社会信用现实环境和理性经济人行为假设的基础上,试图建立以市场性惩戒机制为主体,多部门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联合惩戒失信行为责任人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体系,为治理我国信用缺失现状、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提供研究的基础和帮助。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对相关基础概念和文献进行了梳理,再从江西省实际情况出发,概括分析了江西省信用缺失的表现及特点,运用数理分析方法对江西省社会信用缺失的危害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多方面阐述了信用缺失的原因,运用经济学相关理论重点探索和分析了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第三,运用相关理论对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的利益约束、不同约束条件下的博弈行为以及失信惩戒机制的生成进行了深入分析,尤其重点分析和探讨了从传统失信惩戒方法到社会信用体系中失信惩戒机制的内在演变,进而提出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影响因素。最后综合运用前述理论,从不同角度系统地提出了江西省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思路和总体设计,阐述了江西省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发展策略,并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和建议,为江西省实现失信联合惩戒奠定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