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利奥波德是生活于20世纪上半叶的一位美国生态环境学家。在长期从事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观察和思考,利奥波德从生态学的角度阐述了土地共同体概念,进丽提出了土地伦理观。利奥波德是从生态学角度提出“土地共同体”这一概念的。他扩展了“土地”这一基本概念的范围,“土地”不仅包括人们印象中的土壤、水及在它上面生长的动物、植物,空气、气候乃至人都被纳入到这一范畴内,故称之为“土地共同体”。土地共同体内的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协调,共生共存子同一个平衡的有机整体中。土地伦理更是把伦理范畴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范围扩展到人与土地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上,进而改变人们对自然的行为方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可持续发展。
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观不仅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价值观,对于解决当今世界出现的一系列全球性的生态危机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意欲以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思想为基本指导原则,结合我国的国情、自然环境及土地现状,探讨解决我国土地、自然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和可持续发展的具体途径和方法,以实现土地、自然与人之间的共存共生,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