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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当前我国装配式住宅发展缓慢的困境,帮助政府加速促进装配式住宅产业化带来的外部效益提升,也为了消除开发商在选择装配式建造模式时积极性低迷的问题。就需要对装配式模式相较于传统模式产生的提升效益水平进行衡量,以此为基础帮助政府制定针对住宅开发商的激励政策,从而提升开发商对于装配式模式的积极性。但是目前装配式效益的研究没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对政府方解决目前的发展问题作用非常有限。故此需要以政府方为视角,对装配式住宅的效益内容重新界定,从而建立装配式住宅外部效益评价模型,并根据模型评价结果制定相应政策。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现场调研法,对装配式住宅建筑和传统住宅建筑就两者产生的效益进行定性和定量上的比较分析,并且恰当选择住宅建筑产业链中的参与方,明确了研究内容的主体视角后,根据受益和效益产出主体不同,重新界定的装配式住宅的效益的内容。根据装配式住宅外部效益的受益特点,建立了装配式住宅的外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用运CRITIC法和变权理论组合确定了指标的权重,最后采用模糊物元理论的评价方法,建立了装配式住宅的外部效益评价模型。同时对现有的装配式激励政策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激励理论原理和外部效益评价模型的评价等级结果,对目前我国装配式激励政策应用最广泛的三方面政策进行差异化等级激励调整建议。最后以某地全预制式经济适用房项目为实例,对本文建立的装配式住宅的外部效益评价模型和根据模型结果的激励政策建议进行验证,结果显示,本文建立装配式住宅的外部效益评价模型可以对装配式住宅项目的外部效益水平进行准确评价,通过对实际项目进行核验,评价结果等级符合该项目的实际外部效益水平。同时对该项目试行差异化的等级激励政策建议,发现基于评价模型的激励建议可以明显改善开发商对于装配式模式选择的积极性,并且根据调查显示,开发商存在为获取较高激励收益而进一步提升装配式住宅项目效益水平的趋势。通过对装配式住宅外部效益评价模型的应用,可以较好地帮助政府解决装配式住宅项目外部效益水平模糊的问题,同时也能够为政府后续对装配式住宅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提供依据。而且装配式住宅外部效益评价模型和根据评价结果差异化等级激励政策结合使用,对于解决我国目前装配式住宅发展的问题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对于推动装配式产业化发展、提升建筑市场发展内动力也有着良好的作用。装配式住宅外部效益评价模型和差异化等级激励政策结合,在我国装配式的发展中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可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