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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在抢救Ⅰ型呼吸衰竭患者中评估无创正压通气无效改为有创通气时机,旨在为Ⅰ型呼吸衰竭患者的临床诊治提供指导。 方法: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选取本院重症监护病房(ICU)收治的68例因重症肺部感染及心源性肺水肿致Ⅰ型呼吸衰竭患者为研究对象,患者均为接受无创正压通气无效后改为有创机械通气的患者,根据患者治疗时机将其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各34例,观察组患者行无创机械通气1小时评估,确认无效后立刻撤机改为气管插管有创通气;对照组患者无创正压通气在1小时评估无效,2小时再次评估确认无效后立即行气管插管有创通气。对比分析两者患者一般情况、动脉血气、心率、血压、急性生理及慢性健康状况评分(APACHEII)、器官功能障碍评分(SOFA)评分、急性肺损伤评分(Murray评分)、有创机械通气时间、总机械通气时间、ICU住院时间、平均住院时间、气管并发症及患者转归情况。 结果:观察组、对照组两组性别、年龄、疾病类型无统计学差异(P>0.05)。两组患者无创通气时APACHEII评分、心率(HR)、呼吸频率、平均动脉血压(PaO2)、二氧化碳血压(PaCO2)、动脉血PH无统计学差异(P>0.05)。改为有创通气后对照组APACHEII评分、HR、呼吸频率、PaCO2显著高于观察组,而动脉血PH、PaO2显著低于观察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SOFA评分、APACHE II评分、Murray评分显著低于治疗前及对照组治疗后,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有创机械通气时间、总机械通气时间、ICU住院时间、平均住院时间显著长于观察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患者治疗病死率高于观察组患者,两组患者预后效果有统计学差异(P<0.05)。对照组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气道狭窄、气道阻塞、气道糜烂发生率显著高于观察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对行无创机械通气1小时评估,确认无效后立刻撤机改为气管插管有创通气可有效减少患者有创机械通气的时间、总通气时间、ICU住院时间及总住院时间,能有效降低患者VAP发生率及气道并发症。对行无创机械通气的Ⅰ型呼吸衰竭患者早评估、早行有创机械通气对患者预后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