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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引入中国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融资租赁行业目前渗透率较低,资金筹集渠道有限成为阻碍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难题。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由于其对资产质量和规模的要求,在解决融资租赁公司长期债权缺乏流动性问题上也存在一定的掣肘。在此背景下,融资租赁与互联网的结合应运而生。文章首先对融资租赁互联网化进行了界定,并介绍了融资租赁互联网化业务的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对于现行的融资租赁互联网化的模式进行了阐述和总结。此外还结合了e租宝的案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融资租赁互联网化业务的具体风险进行了分析。在风险分析的角度上,从融资租赁公司、A2P平台以及投资者三方的角度,结合巴塞尔协议对金融风险的分类,分别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A2P平台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而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最后,文章在对各行为主体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后,分别提出了对应的风险管理的建议,以期我国融资租赁互联网化业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从融资租赁公司的角度而言,文章提出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减负,取消其代偿承诺和回购机制,并提高其定价能力。从A2P平台的角度而言,A2P平台应该进行技术升级,维护系统安全,进行资金托管,防范法律风险。而对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建议是,要加强对于优质平台和融资项目公司的选择,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