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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九大的顺利召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要求不断提高,针对环境保护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环境生态修复程度不断加强,全国范围内针对矿山环境开展的修复工作也取得一定进步。近年来,国家财政与企业投入数百亿资金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面,但是面对庞大的待治理面积和巨大资金缺口,国家治理压力大,任务重,仅靠政府的财政划拨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容易造成后续修复力度不够,资金后续力不足,修复的主观能动性受阻,从而造成问题无法妥善解决,造成拖沓。
近年来,PPP模式被应用到中国社会生活的多方面治理中。PPP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经营模式,给予了公共领域治理新思路。现阶段,我国已有多种领域已经引入PPP模式进行治理并取得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
PPP模式为矿山环境修复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这将对矿山环境修复进程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在中国现阶段社会现状、中国特色PPP模式在其他领域的应用以及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现状的基础上,考虑PPP模式与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结合的可行性,参考国外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已有经验,针对构想进行简要分析。对PPP模式与矿山环境修复治理中可能衍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解决建议。针对PPP模式与矿山环境修复治理过程结合中所产生的立法问题,提出在《矿产资源法》修改稿中增加相关内容,针对我国现有的矿山环境修复PPP相关法律制度提出建议,明确在矿山环境修复过程中的主体职责和角色定位,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近年来,PPP模式被应用到中国社会生活的多方面治理中。PPP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经营模式,给予了公共领域治理新思路。现阶段,我国已有多种领域已经引入PPP模式进行治理并取得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
PPP模式为矿山环境修复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这将对矿山环境修复进程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在中国现阶段社会现状、中国特色PPP模式在其他领域的应用以及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现状的基础上,考虑PPP模式与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结合的可行性,参考国外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已有经验,针对构想进行简要分析。对PPP模式与矿山环境修复治理中可能衍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解决建议。针对PPP模式与矿山环境修复治理过程结合中所产生的立法问题,提出在《矿产资源法》修改稿中增加相关内容,针对我国现有的矿山环境修复PPP相关法律制度提出建议,明确在矿山环境修复过程中的主体职责和角色定位,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