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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时期的族群迁徙与地名变迁,是上古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族群迁徙是关于古代人群的社会活动,地名变迁则包括地理称谓的沿革和空间位移。无论是族名和地名之间的关联,还是族群活动和地名变迁的关系,都凸显出上古阶段血缘和地缘关系交互交织的事实。商周族群迁徙的动因具有多元性,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和气候环境等方面。依据迁徙情形进行分类,商周族群的迁徙可以分为“都邑迁徙型”、“分封迁徙型”和“征服迁徙型”,不同的类型所引起地名变迁的情形则殊异有别。探索上古族群迁徙的资料来源比较复杂,除了典籍文献中直接、间接的叙事性文字外,还包括大量隐性的地名线索、带有传说性质的族群谱系和人物遗迹、考古学文化遗存以及出土信息明确的族氏铭文材料。商周时期存在着大量的特殊地名现象,“同地异名”就是其中的代表。“同地异名”可初步划分为“更改地名”、“地名省称”和“加缀成分”三种类型。其中,“加缀成分”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增加地名通名”、“增加方位词和区别字”以及“复合地名”三种亚型。总的来说,“通名”和区别性文字的增减、语音差异及时人主观认知的不同,都可能导致某一地理客体拥有两个以上不同的地名称谓。尤需注意的是,族群活动对地名变迁的影响往往也是非常重要的,“族迁地随”和国族之间的攻伐、取地都会产生新的“同地异名”现象。“异地同名”也是商周时期常见的地名现象,它的成因同样具有多元性。具体而言,除了地名用字的偶然重合外,以他国之名称呼所取他国之地、更改或调整地名构词以及地名使用者的“本位”意识、知识构成和表述习惯等因素,都会导致地名的重名现象。此外,由于“族迁地随”的广泛存在,很多地名“层化”和“异地同名”现象,其实正是因为族群的迁徙活动所造成的。较之孤立的重名地名而言,“地名组群”重合现象的史学价值要相对较高,用“族群迁徙论”来加以解释也显得更有理据。根据迁出、迁入地地名之比较,以地名播迁前后的重合程度作为标准,商周时期的“族迁地随”现象可进一步分为“完整式播迁”、“区别式播迁”和“复合式播迁”三种类型。各个国族以单一或成组的形式在不同区域之间迁徙往复,最终造成地名的播迁轨迹在宏观上呈现交错的景象。战国秦汉以后,地名已成为国家行政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演变沿革主要受政治因素的影响,而与人群活动的关系甚微。这一阶段的地名播迁,集中表现为地名由内地向边疆地区转移,为了适应中央集权王朝继续“张大一统”的需要,部分中土和四域地名随着帝国的扩张步伐不断外迁,从而在宏观上呈现“外放式”的局面。“地名组群”的重合现象对商周族群迁徙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基于这一认识,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专题加以探讨,并初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商周时期存在着多个以“吴(、虞)”为名的国族,它们在名号、族系和地域上都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其中,殷末太伯所奔之“吴”实为汧河流域的(吴、虞),也即“虞、芮争讼”的虞。太伯、仲雍之族徙此“致邑立宗”,因号曰“吴(虞)”。成王东征后,周人封太伯、仲雍后嗣的“伯”于江左,即吴国的始封君周章,周章之弟“(虞)仲”也相继封至晋南虞国。康王时期的宜侯簋铭文是关于早期吴国徙封的重要史料,记载了王命周章后裔“侯”自吴迁至宜地为侯的整个过程。第二,在唐以前的文献记载中,今豫东北地区和鲁西南、豫东交界地带之间存在着一组较为稳定的重名地名群,包括“商丘”、“亳”、“楚(楚丘)”、“景山”、“曹”、“戎(己氏)”、“葛”和“莘(有莘之虚)”。这组地名不仅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且其中部分地名的地点变化适可与有关人群的移徙相衔接,更为关键的是,它们出现鲁西南、豫东地区的时间要明显晚于豫东北地区。所以,当“亳”、“戎(己氏)”分别随殷遗民和己姓之戎的迁徙而移植至宋、曹一带后,其余关联地名也会在人为影响下渐次移徙过来,最终造成这一“地名组群”在不同区域内重复出现的景象。第三,商周时期的汾水流域和山东地区之间存在着一套相互关联的国族名、地名和人物传说,这一现象应该是区域间族群交流和政治联动的结果。其中,早期秦族和“台骀”之族的迁徙呈自东徂西之势,有关地名遗迹和人物传说也是由山东境内传播至汾水流域的。第二类包括“並”、“纪(箕)”、“”、“”、“羌”和“召”。它们的迁徙时间普遍集中在晚商阶段,迁徙方向主要是由汾水流域向山东境内流动,这股颇具规模的移民浪潮之形成,很可能与本阶段商人势力在东方的持续扩张有关。此外,陆续自汾域辗转东迁者尚有姜姓的逢、吕诸氏,前者早在晚商以前就已活动于临淄一带,后者则是随着周初太公封齐才根植于东方的。第四,商周时期汾水流域和淮、汉地区发生重合的13组国族名、地名当中,唐、鄂、方(房)、黄四者的地点变化,皆可与有关国族的迁徙流动建立相对可靠的关联。除此以外,淮河流域的姜姓许国及胡、弦、复等媿姓之国,也都具有较为明确北方来源。这些现象反映出古代族群自汾水流域南迁淮、汉地区及由此造成区域之间的民族融合,很可能是西周早期推行分封、重新构建南土政治地理格局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