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保密与公开已延续了十余年的博弈,一方面是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阳光政府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满足公民的知情权的基本方式,而公民知情权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另一方面是国家秘密并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行政机关、单位保密负担过重。其根本原因,在于,定密没有得到有效的规制,定密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必要的控制。詹姆士·密尔在《政府论文集》中所说的:“凡主张授予政权的一切理由亦即主张设立保障以防止滥用政权的理由。”定密做为一种行政行为亦拥有自由裁量权,其存在有其必要性;同时也必然要对其行使加以控制,以防其异化,这是依法定密、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定密做为保密工作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规范定密,限制定密自由裁量权,将直接影响保密工作的开展,影响到公民知情权的保障,只有切实做到科学定密,准确定密,才能做到既保障国家秘密安全,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实现保护国家秘密安全和公民知情权的平衡。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对定密裁量权及其控制进行研究:一、定密自由裁量权概述本章首先对定密、国家秘密的概念进行界定,为进一步论述定密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和控制定密裁量的必要打下基础,论述定密与国家秘密的关系,明确定密的狭义和广’义概念,本文中使用的是广义的定密。一是论述定密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二是论述控制定密裁量权之必要。一方面,从定密造成的乱和滥的社会现象,论述控制定密裁量权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从法哲学的角度,引用亚里士多德的人性论,论述自由裁量权控制之必要。二、国外定密自由裁量权控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首先,没国在长期的保密制度建设中已逐步形成的比较完善和先进的定密制度,论述美国人权理论对于美国法律制度的影响,体现到美国的定密制度,就是权力控制权力,从定密机构、定密官制度、定密范围、定密程序、定密密级、定密期限、定密异议到解密制度一个完整的定密链都深刻的反映出了美国的这一政治理念,分别对其进行了介绍。其次,介绍具有深厚的宪政色彩和法制传统的英国的《官方保密法》;最后,介绍俄罗斯深受人权思想影响的,“比西方还西方”的《国家秘密法》。三、定密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原则首先,论述定密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应当依照合法原则、合理原则以及责任原则。一是,合法原则中,分别对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进行论述。其中,主体合法根据《保密法》分行政机关的限制定密权和定密责任人,分别介绍;再次,对依据合法,先介绍我国的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的情况,再介绍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不足,从而对如何定密,如何准确确定国家秘密及其范围,做出论述;最后,程序合法中,介绍定密的审批程序、定密的标志以及解密,说明程序对于控制自由裁量的意义。二是,合理原则,则从定密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定密必须考虑相关的因素;定密必须符合公正法则;定密必须符合效率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三是责任定密原则。陈述我国定密责任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四、定密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这里对定密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从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两方面进行论述:论述内部控制,首先是内部控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再次,分别从强化定密监督制度、完善定密异议制度及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三方面论述从内部对定密自由裁量的控制;论述外部控制,则是从司法审查和信息公开两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