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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而生态系统渐趋退化。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及协调流域内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成为流域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湖南省境内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效益进行量化,采用功能价值法和当量因子法分别对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进行估算,得出以下主要结果:(1)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估算。基于功能价值法,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估算出2005年、2010年、2015年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分别为3526.15亿元、3560.75亿元、3808.25亿元。基于当量因子法,采用修正的因子,估算出2005年、2010年、2015年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分别为426.35亿元、596.34亿元、512.46亿元。(2)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评估方法对比。从方法原理、分类、数据要求与计算过程及结果来比较功能价值法和当量因子法,由于当量因子法主观性较强,生态系统服务分类缺乏代表性,计算结果缺乏地域性,未考虑水生态系统功能在不同状况下效益的差异,因此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以功能价值法为标准进行评估与分析。(3)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分析。以湘江流域为研究对象,对各单元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总体变化、时空变化、权衡与协同关系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在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中,生态效益占比达到79%~90%;2005-2015年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效益增长了282.10亿元,其中,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加,生态效益降低。在时间上,采用生态系统服务变化指数,对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服务效益及各市效益差异进行分析。在服务效益分析中,美学景观增长幅度最大;在8市效益分析中,株洲市水生态系统效益增长幅度最大,岳阳市的水生态系统效益增长幅度最小。在空间上,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效益呈现出南北高、中部低的格局,与水面面积的空间分布基本一致。2005-2015年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服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为协同关系,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服务间的显著相关均为正相关,但在2005、2010、2015三个年份之间水生态系统服务间的显著相关具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