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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是目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危险,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随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日益暴露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得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者的高度关注。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国反腐败进程中一直担任着核心角色,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的改革也时刻牵动着反腐败斗争成效,时刻牵动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农村基层纪检组织改革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治理农村基层腐败问题。 本文以广西大新县的村级纪检监察小组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访谈法去了解该组织在农村基层腐败治理中的作用。首先,分析国内外关于村级公共权力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研究现状,从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基层的监督政策为设立村级纪检监察小组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其次,探究设立村级纪检监察小组的原因,包括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农村基层腐败的严峻形势、纪检监察机关的整合优化等三个时代背景,以及改善农村基层监督不力的状况、满足农民追求分配公正的诉求、实现纪检组织向村级延伸的需要等三个实践依据。进而,从理论上说明村级纪检监察小组的职责以及教育、监督和保护农村党员和从事村务管理人员的作用。紧接,从实践中着重分析归纳大新县村级纪检监察小组治理农村基层腐败的现状,包括作为研究对象的代表性分析、机构设置与作用、治理农村基层腐败的经验与成效、运行困境以及制约治理农村基层腐败的因素。最后,提出实现村级纪检监察小组高效治理农村基层腐败作用的对策,包括完善顶层设计、紧密联系上级党政部门、加强廉洁宣传教育、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建设、联动多元监督主体这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