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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情严重且病耻感高的精神障碍。据调查,与正常人群及其他常见精神障碍患者相比,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结婚率低且发生不良婚姻结局的可能性高。婚姻被认为是精神障碍患者心理社会康复的三大关键指标之一,而自我病耻感则被视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良预后结局的预测因素。然而,却鲜有研究探索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我病耻感与婚姻态度之间的关系。
目的
探索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我病耻感与婚姻态度之间的关系,为全面地促进精神分裂症患者心理社会康复提供可资借鉴的科学依据。
方法
通过整群随机抽样获得广州市4个辖区内的部分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根据入组标准及排除标准对受试者进行筛选并采用自编一般情况调查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阴性症状量表(PANSS-N)、功能大体量表(GAF)、精神疾病内在病耻感调查表(ISMI)、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量表(SQLS)、自尊量表(SES)、婚姻态度量表(MAS)等及一些附加条目对其进行调研。剔除无效问卷后共入组306例,使用SPSS23.0对数据进行统计描述、t检验、方差分析、卡方检验、多重线性回归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1.人口统计学资料:306个受试者平均年龄为42.74岁(SD=7.29),平均病程为16.49年(SD=7.88),平均发病年龄为26.25岁(SD=7.80),未婚48.7%(149/306),已婚51.3%(157/306)。超过半数的受试者为男性(52.3%, 160/306),在调查时为单身状态(62.4%,191/306),初中及以下学历(59.5%, 182/306),没有工作(54.6%, 167/306),自觉家庭经济状况“一般”(51.7%, 158/306),自知力部分或完全存在(95.1%,291/306)。未婚受试者的发病年龄比已婚受试者的早5年(MD=-5.167,p<0.001),男性受试者比女性受试者更难建立婚姻关系(男:45.6%vs.女:57.5%,?2=4.334,p<0.05)。
2.受试者的ISMI条目标准分值为2.29(SD=0.41),ISMI与BPRS(r=0.354,p<0.001),PANSS-N(r=0.215,p<0.001),SES(r=0.628,p<0.001),SQLS(r=0.627,p<0.001)呈显著正相关,与MAS(r=-0.471,p<0.001),GAF(r=-0.272,p<0.001)呈显著负相关。
3.受试者的MAS分值为54.14(SD=6.14),MAS与GAF(r=0.239,p<0.001)呈显著正相关,与ISMI(r=-0.471,p<0.001),SQLS(r=-0.356,p<0.001),SES(r=-0.490,p<0.001),PANSS-N(r=-0.182,p<0.01),BPRS(r=-0.286,p<0.001)呈显著负相关。不同文化程度的受试者其一般婚姻观念有显著性差异,大专及以上学历受试者其一般婚姻观念比小学学历的受试者的积极(MD=2.924,F=3.425,p<0.05)。
4.MAS的多重线性回归分析结果:R2=0.325,调整R2=0.286(p<0.001),控制混杂变量后ISMI的偏回归系数bad=-3.833(?=-0.257,p<0.001),控制混杂变量后SES的偏回归系数bad=-0.484(?=-0.314,p<0.001),ISMI和SES是MAS的独立影响因素。
结论
不同婚姻状况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发病年龄和性别构成存在显著性差异,未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发病年龄早于已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较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更难建立婚姻关系。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我病耻感和自尊均是其婚姻态度的独立影响因素,且自尊对婚姻态度的预测作用大于前者。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情严重且病耻感高的精神障碍。据调查,与正常人群及其他常见精神障碍患者相比,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结婚率低且发生不良婚姻结局的可能性高。婚姻被认为是精神障碍患者心理社会康复的三大关键指标之一,而自我病耻感则被视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良预后结局的预测因素。然而,却鲜有研究探索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我病耻感与婚姻态度之间的关系。
目的
探索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我病耻感与婚姻态度之间的关系,为全面地促进精神分裂症患者心理社会康复提供可资借鉴的科学依据。
方法
通过整群随机抽样获得广州市4个辖区内的部分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根据入组标准及排除标准对受试者进行筛选并采用自编一般情况调查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阴性症状量表(PANSS-N)、功能大体量表(GAF)、精神疾病内在病耻感调查表(ISMI)、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量表(SQLS)、自尊量表(SES)、婚姻态度量表(MAS)等及一些附加条目对其进行调研。剔除无效问卷后共入组306例,使用SPSS23.0对数据进行统计描述、t检验、方差分析、卡方检验、多重线性回归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1.人口统计学资料:306个受试者平均年龄为42.74岁(SD=7.29),平均病程为16.49年(SD=7.88),平均发病年龄为26.25岁(SD=7.80),未婚48.7%(149/306),已婚51.3%(157/306)。超过半数的受试者为男性(52.3%, 160/306),在调查时为单身状态(62.4%,191/306),初中及以下学历(59.5%, 182/306),没有工作(54.6%, 167/306),自觉家庭经济状况“一般”(51.7%, 158/306),自知力部分或完全存在(95.1%,291/306)。未婚受试者的发病年龄比已婚受试者的早5年(MD=-5.167,p<0.001),男性受试者比女性受试者更难建立婚姻关系(男:45.6%vs.女:57.5%,?2=4.334,p<0.05)。
2.受试者的ISMI条目标准分值为2.29(SD=0.41),ISMI与BPRS(r=0.354,p<0.001),PANSS-N(r=0.215,p<0.001),SES(r=0.628,p<0.001),SQLS(r=0.627,p<0.001)呈显著正相关,与MAS(r=-0.471,p<0.001),GAF(r=-0.272,p<0.001)呈显著负相关。
3.受试者的MAS分值为54.14(SD=6.14),MAS与GAF(r=0.239,p<0.001)呈显著正相关,与ISMI(r=-0.471,p<0.001),SQLS(r=-0.356,p<0.001),SES(r=-0.490,p<0.001),PANSS-N(r=-0.182,p<0.01),BPRS(r=-0.286,p<0.001)呈显著负相关。不同文化程度的受试者其一般婚姻观念有显著性差异,大专及以上学历受试者其一般婚姻观念比小学学历的受试者的积极(MD=2.924,F=3.425,p<0.05)。
4.MAS的多重线性回归分析结果:R2=0.325,调整R2=0.286(p<0.001),控制混杂变量后ISMI的偏回归系数bad=-3.833(?=-0.257,p<0.001),控制混杂变量后SES的偏回归系数bad=-0.484(?=-0.314,p<0.001),ISMI和SES是MAS的独立影响因素。
结论
不同婚姻状况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发病年龄和性别构成存在显著性差异,未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发病年龄早于已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较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更难建立婚姻关系。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我病耻感和自尊均是其婚姻态度的独立影响因素,且自尊对婚姻态度的预测作用大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