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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国际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它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恐怖主义的统一界定有利于国际社会合作打击恐怖主义以及在反恐中避免造成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法律武器在打击恐怖主义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国际社会也一直在致力于制定打击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但是在对于恐怖主义的界定问题上国际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分歧。在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的制定过程中,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定义的共识在于恐怖主义的政治性、暴力性以及对象的无辜性,而分歧在于民族解放运动和国家是否应该包含在恐怖主义的定义中。目的的正当性并不能证明手段的合理性,民族解放运动也要遵守国际法原则;国家恐怖主义在国际社会是确实存在的,对于国家恐怖主义的分歧源于各国在制定全面反恐公约中考虑到过多的政治利益以及现实中对于国家的刑事责任问题存在争议,国家恐怖主义也应该纳入到恐怖主义的定义中来。中国也是一个深受恐怖主义威胁的国家,恐怖主义的界定对于中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在打击“东突”恐怖主义的过程中却遭遇了西方国家的“双重标准”,恐怖主义的统一界定可以减少这种“双重标准”。总之,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毒瘤,对之进行打击符合全体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对恐怖主义的界定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从生命伦理的角度出发,少一些政治利益的考量,多一些法律角度的思考,争取最大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