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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目的在法医精神病鉴定中,经常涉及到对被鉴定人造成精神伤害的事件参与度的评估问题。伤害因素参与度反映了加害方对受害者造成伤害程度的大小,是加害方就有关伤害的结局承担应有责任的量化指标。伤害因素参与度是法庭判决依据中迫切需要的证据。我国目前尚无公认的操作性强的可客观反映伤害事件参与程度大小的量化工具,现有的精神损伤参与度评定多为等级式评定,缺乏个体针对性,难以准确体现不同伤害事件对于不同个造成精神损伤结局的差异。本研究尝试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研制出更适合目前评定要求的精神损伤参与度评估量表,并对量表的信度和效度进行检测。方法选取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2000-2010年间委托进行精神损伤伤害因素参与度评定需求的案例共203例,其中男性118例,女性85例。根据鉴定案例报告及其案卷资料,对照“精神损伤的伤害因素评定量表”的评分细则进行精神损伤伤害因素参与度的评定。结果信度:间隔一个月的量表各条目重测相关系数在0.746~0.989之间,全量表总分的重测信度为0.970,三位评分者信度在0.901~0.996之间,表明量表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效度:①伤害因素参与度量表评分和专家等级评定的总体符合率为86.7%。②伤害因素参与度与疾病的关系:越偏向器质性精神障碍伤害因素参与度越大,越偏向内源性精神障碍伤害因素参与度越小。结论①精神损伤伤害因素参与度量表式评定方法可靠,按照精神疾病的发展规律制定评定条目,包含了伤害事件中受害者伤前、伤时、伤后可能遭受的影响因素,体现了比较完整的从伤害到损伤结局形成的整个过程;②精神损伤伤害因素参与度评定量表的编制和信效度符合心理测量学的要求,可以用于司法鉴定对精神损伤伤害因素进行量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