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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党和国家综合分析考量我国国情和全面深化改革所要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化政治体制结构性改革,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融合机制,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综合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后,虽然弥补了监察范围过窄、职务违法行为缺乏监督、纪律和法律不能有效衔接、监督力量难以形成合力的不足,但在政策执行的监督过程中,仍存在具体程序与实施细则的缺失,使得法律上的监督权力因无法进入操作层面而被悬置起来。再加上基层监察委员会人员力量的有限,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程序和实施细则,不能实现对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也不能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使得基层治理矛盾突出,致使侵蚀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如何破解监督难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有效的监督程序和实施细则,实现对监察对象的有效监督,让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地方落地生根,根治让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县级监察委员会有效行使监察权合理履行监督职能需要直面的课题。
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以M市监察委员会作为分析单位,研究县级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的情况,运用实地调查法、文献研究法、访谈法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采用街头官僚理论、政策执行理论和在治理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分析,根据系统论的方法为本研究的构建分析框架。
本论文研究由五章内容组成。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M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现状;第四章M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存在难题分析;第五章破解县级监察委员会监督难题的对策。
通过研究发现,县级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自身定位不够明确监督运行机制不完善、监察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监察对象管理工作较为薄弱、派驻监察机构运行不成熟、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职能虚弱等一系列难题。存在难题的成因主要是自身定位不够明确,监督范围未有明显变化,监察机关监督机制不健全,监察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监察对象履职信息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市直派驻监察机构设置不合理,派驻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发挥有阻力,一线公共政策执行管理人员(街头官僚)监督的缺失,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职能“虚弱”,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作用明显弱化,乡镇(街道)创新监察制度作用发挥受限。据此,笔者提出明确自身定位着力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监督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不断强化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派驻监察机构监督职能,构建乡村监察对象的权力监督体系等五方面的对策破解县级监察委员会监督难题。
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以M市监察委员会作为分析单位,研究县级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的情况,运用实地调查法、文献研究法、访谈法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采用街头官僚理论、政策执行理论和在治理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分析,根据系统论的方法为本研究的构建分析框架。
本论文研究由五章内容组成。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M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现状;第四章M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存在难题分析;第五章破解县级监察委员会监督难题的对策。
通过研究发现,县级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自身定位不够明确监督运行机制不完善、监察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监察对象管理工作较为薄弱、派驻监察机构运行不成熟、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职能虚弱等一系列难题。存在难题的成因主要是自身定位不够明确,监督范围未有明显变化,监察机关监督机制不健全,监察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监察对象履职信息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市直派驻监察机构设置不合理,派驻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发挥有阻力,一线公共政策执行管理人员(街头官僚)监督的缺失,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职能“虚弱”,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作用明显弱化,乡镇(街道)创新监察制度作用发挥受限。据此,笔者提出明确自身定位着力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监督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不断强化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派驻监察机构监督职能,构建乡村监察对象的权力监督体系等五方面的对策破解县级监察委员会监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