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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所有人之所以选择将商标进行注册,是期望借助法律的力量来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然而,正是由于商标尤其是知名商标所蕴含的巨大商业利益才使得纷繁复杂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屡屡出现,其中以“搭便车”、“傍名牌”为手段的商标近似侵权行为,更是不断涌现。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制止和消除此类侵权行为,对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如何正确、合理地认定商标近似,也是世界各国一直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多年来,各国在商标近似的认定上结合本国的实际不断探索和总结,逐渐形成了一些为各国所普遍接受的原则、标准、方法和司法经验,对完善商标近似认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尽管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但对商标近似如何认定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商标近似的判断成为一大难点。事实上,商标近似的认定不仅仅是商标侵权认定中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在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和商标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商标近似与否,决定着商标是否能够顺利注册,关系着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商标近似认定,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在我国,《商标法》只是使用了商标近似一词,并未对商标近似的含义及相关内容做出表述,更别提对商标近似认定这一关键问题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导致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处理商标近似侵权纠纷和商标注册审理中对商标近似的认定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虽然司法解释对商标近似认定的原则,商标近似以及商品类似的含义等作出了规定,为商标近似认定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但是规定却不够具体细致,同时其他一些对商标近似认定问题做出规定的文件,也由于效力等级不高而不具有普适性。此外,混淆可能性原则是商标近似认定的指导原则,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应当是商标近似认定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然而,《商标法》作为商标保护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法律,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标准却只字未提,这是欠妥的,需要予以完善。本文以商标近似的认定为中心,综合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社会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分四个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同时提出我国商标法律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完善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商标近似标准的制定起到些许借鉴。文章围绕商标近似认定这一主题,结合各国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以混淆可能性原则为指导,对商标近似认定的意义、前提条件、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方法以及认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首先,本文将对英美国家及我国关于商标近似认定的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对其进行有益的借鉴,从中发现我国关于商标近似认定存在的局限性及需要完善的地方。其次,文章将选取商标近似认定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即混淆可能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明确混淆可能性标准的合理性和重要性,为提出混淆可能性建议做准备。最后,结合我国商标近似认定的现状,对商标近似认定做出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为商标近似认定制度的完善提供些许借鉴。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明确尽快确立商标近似认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急迫性,总结各国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相关学者对此做出的努力和成果,探索商标近似认定的方法和完善措施,对我国商标近似认定提供些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