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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泽东同志首次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命题,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几十年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证明,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对它的正确认识和处理,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能否顺利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国各项改革事业正在向纵深发展,这在相当广泛的方面触及到社会各方面利益的深层结构,使得今天的社会生活既有充满活力、异常活跃的一面,也有各种矛盾扭结、碰撞、磨擦等的一面,人民内部矛盾无论从其内容、表现形式,还是其特点等都比我们党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错综复杂了。江泽民同志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对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内部矛盾学说。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是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前提条件。针对新时期新的社会阶层出现,江泽民对人民的范畴进行了重新界定,将私营企业主等新出现的社会阶层界定到人民的范畴中,扩大了人民的范畴,人民范畴的界定成为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前提。江泽民认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产生,是我国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不发达,是我国改革开放和体制转换带来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变化,是我们党的部分干部作风不正所造成的。他要求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并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应遵循的原则。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不仅要把握人民内部矛盾的共性、同时也需要把握矛盾的特殊性,以寻求解决具体矛盾的方法和途径。江泽民认为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其自身特点的:一是矛盾呈现出复杂化;二是矛盾呈现出广泛化;三是物质利益矛盾尤为突出。所以在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方法上,单一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是不够的,还要积极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江泽民同志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这些新认识为我们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提供了理论前提。 认识矛盾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矛盾。要正确处理经济领域所表现出来为以经济利益矛盾为主导的多重矛盾,必须用发展的办法、改革的办法才能得以根本解决。发展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方法,江泽民赋予发展更深刻的内涵,既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就必须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经济与效益、经济与自然环境、东部经济与西部经济等几个方面的关系问题。对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不同所有制主体之间的矛盾,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加以解决。为正确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提出要理顺分配关系,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经济领域中的各种矛盾一定会在政治领域中反映出来,对于政治领域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江泽民认为首先必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间的统一;其次,要提高党自身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相互浸透,为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就必须处理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文化的先进性和多样性之间的关系。 江泽民在探索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进程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探索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始终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以此作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原则地位;将人民内部矛盾始终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中加以考察,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将人民内部矛盾始终放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中考察,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处理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发展。江泽民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认识和处理一方面为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另一方面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矛盾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