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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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否有效率直接影响到股东、债权人等广义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的价值能否最大化。长期以来,由于投资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性,经营者据其信息优势滥用其决策权利,接受对公司价值而言并非最优的投资机会,将大量的资金投资于非盈利项目,也即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或过度投资行为,管理层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损害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降低资金配置效率而实现私人收益。因此,如何有效约束这种行为以提高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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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否有效率直接影响到股东、债权人等广义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的价值能否最大化。长期以来,由于投资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性,经营者据其信息优势滥用其决策权利,接受对公司价值而言并非最优的投资机会,将大量的资金投资于非盈利项目,也即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或过度投资行为,管理层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损害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降低资金配置效率而实现私人收益。因此,如何有效约束这种行为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派发现金股利、举借债务以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可以减轻
其他文献
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亏损公司也相应增多。亏损公司的财务信息既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亦是监管部门出台相关退市和破产法律机制的重要依据。因此,探寻亏损公司年报公布后,投资者的决策规律及行为特征,即从投资者的角度研究影响亏损公司股价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显得尤为重要。国内的对亏损公司会计信息相关性的研究已经取的一些成果。但是,这些研究的重点主要侧重于亏损公司的整体研究,分类研究的很少。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而股权激励制度的产生,为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使两者之间的利益尽可能趋于一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企业就开始了对股权激励制度的探索,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这条路走的并不顺畅,直到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才不断完善。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在新形势下高管层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以
随着现代公司日益分散化的股权和日益复杂化的管理技术的发展,人力资本作为企业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因而世界各国的公司都陆续推出了各种形式的股权激励制度,以此来有效地激励高管层。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比较滞后,但从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我国的股权激励从制度和实践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完善和发展,股权激励相关的制度规范在逐步的完善中,股权激励在我国的运用日益广泛。但是,我们在看到股权激励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也逐步得以完善,己经初具规模。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大量高管更替的现象。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是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主导者,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有决定性的作用,公司更换高管人员,可能会从多角度多层面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经营成果,消息的公布会也会在股市上引起较大的反响,因此,高管更替相关的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笔者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文献
在会计理论界,盈余管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盈余管理通过合法的形式,为广大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决策时带来极大的诱导性,而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较为普遍的盈余管理现象。盈余管理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通过盈余管理诱导企业利益相关人的决策,不仅会为投资人带来损失,也会影响我国资本的合理有效配置。以往大量的研究集中于盈余管理手段和动机、以及股市的预测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相关性,但
2007年起执行的与国际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其目标之一就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是准则是不完全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等都有可能成为盈余管理的工具。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密切相关。而盈余管理会误导信息使用者,对资本市场造成冲击。已有的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研究多集中研究具体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且并未对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前后的盈余管理程度进行对比,以判断新准则在多大
2006年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部署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吹响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号角。科技创新正是这场国家建设当中的重头戏,已有研究表明,科技已成为衡量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而自主创新能力又是科技进步的关键所在,企业正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其中,企业R&D投资已成为衡量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公司的投资行为,作为公司为获得资源的增值,所进行的将其货币投放于各种资产形态上的经济行为,是公司的核心财务问题之一。投资决策作为公司财务决策的起点,也是公司成长的主要动因和未来现金流量增长的重要基础,对公司的经营风险、盈利水平以及资本市场对其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评价产生重要影响。公司投资决策从财务角度看,是公司在给定资本约束的情况下对可能的投资项目进行有效选择,以使其投资收益达到最大。因此就价值创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体,其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它们自身价值的定位,进而影响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状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采用的是董事会与监事会并列的模式,监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督机构并没能有效地制约和监控董事会,从而使其在公司中处于弱势地位。由于监督和制衡机制的缺失以及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一股独大”等股权结构特点,导致“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严重,经营者等内部人利用其拥有的信
盈余管理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国内学者对于盈余管理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等领域,而本文则旨在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制约机制。首先,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从理论上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其次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公司治理结构特征将显著的制约盈余管理的水平和方法,同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以期能有效制约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随着股权分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