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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商标已由其最初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发展为其自身即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因此,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和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商标屡次遭受抢注也就不足为奇。商标抢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其仅仅是学者对该种商标注册现象的特征概述。商标抢注现象的泛滥,不仅仅影响商标权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扰乱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有学者认为现行《商标法》已经就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但不容否定近年来商标抢注现象并没有缓解甚至愈演愈烈,出现了新形式、新特点。这些现象的产生也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很多学者从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入手,提出我国商标法的相关立法不足,呼吁新的商标法尽快出台予以修正,这不得不说是我国商标保护的一大进步。但是对于商标抢注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商标抢注的法律性质、救济的理论基础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上,我国学界的争论莫衷一是。因此,本文作者期望在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有效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商标抢注现象背后的法律问题,结合域外相关国家关于防范商标抢注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联系我国商标法相关条文,把握当前商标法修改的时机,从立法论角度探讨与完善商标抢注法律救济这一司法实践难题。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概括商标抢注行为的法律内涵,介绍我国当前商标抢注现状、分析抢注行为特征,在此基础上明确商标抢注行为性质以及本文所探讨的商标抢注范围;第二部分以北京联想公司的驰名商标“联想”屡次遭遇抢注案件为例,并结合相关类似抢注案件屡禁不止,分析当前我国司法实践及现行商标法关于商标抢注法律救济的不足;第三部分以比较法的视角,主要探讨日本、美国关于商标权取得制度、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制度以及防范商标抢注的一般法律制度,学习借鉴两国关于防止商标抢注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以期对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完善提供借鉴意义;第四部分通过前两部分分析当前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救济的不足,借鉴日本与美国有效防范商标抢注行为制度规定,结合我国商标保护现状及司法实践,呼吁在新的商标法中增加相关规定有效抑制一般性的商标抢注行为及其加强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