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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上衍生而来,在弥补我国物权法律立法体系完整性的同时,对维护动态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从而巩固经济交易的信赖基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然而,不动产是否适应善意取得制度本身,在我国就曾经历长时间的争论,虽然最终得以在物权法中得以确认,但从立法到操作层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历史渊源、价值取向、构成要件,尤其是在我国目前的实践基础和实施环境,存在错综复杂的因果关联。解决这些问题,要求我们以重新审视的眼光,梳理分析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理论构建的优缺点,立法体系的科学性,司法实践中的得与失。同时,该制度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法系国家间存在差异,应该注意分析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来共同完善我国的制度构建。本文正是基于以上考虑,从理论构建,实践基础与表现,我国国情下的具体运用以及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启示等方面,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试图通过再审视的眼光与过程,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建议与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