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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迫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尚有8000多万人,贫困问题仍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面对严峻的贫困形势,党和政府在“治理”理念的引导下,重新审视以往的“粗放扶贫”方式,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精准扶贫”,并将其视为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乡镇作为国家最基层的治理单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状况的切实改善关键依赖于乡镇,依赖于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多元治理主体。因此,研究乡镇精准扶贫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以乡镇精准扶贫工作为着眼点,采用质性研究方法,选取位于偏远山区、隶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C镇作为研究对象,进入现场对镇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单位工作人员、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及相关企业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并通过与村民的相处和日常交流,“察言观色”,从言行中深入观察和了解村内人员(包括村民、村干部、村内企业人员)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及他们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和看法。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治理理论为指导,着重分析了乡镇精准扶贫治理实践中的治理主体、治理结构及扶贫工作机制;并以此为前提,深入剖析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提出了改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该部分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相关概念等进行了梳理,阐明了本研究的时代背景,重点梳理了国内对贫困问题和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指出了治理理论在乡镇精准扶贫问题研究中的适用性,说明了本文的分析框架;同时,对研究案例进行了简单描述,对本文的研究方法也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乡镇精准扶贫的治理主体与结构。该部分主要介绍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涉及的市政府、镇政府、驻村单位、企业、村支两委、村民等多元治理主体;在乡镇精准扶贫治理过程中,这些治理主体之间逐步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治理结构,即一种以乡镇为治理平台,以实现脱贫为目标,“县市统筹、乡镇引领、村支两委落实、各方参与”的乡镇精准扶贫治理结构。第三部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该部分在第二部分明确乡镇精准扶贫治理主体与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集中分析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分为精准识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精准管理机制、精准考核机制四个部分。从中可以看出,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不同治理主体在治理结构的规制下,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和功能,共同致力于脱贫目标。第四部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扶贫治理主体有待完善、扶贫治理结构需要再造、扶贫工作机制亟待优化等值得注意的问题。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严峻的贫困形势;极大的政治压力;不力的政策宣传、落实;不足的激励机制;“尴尬”的村支两委;“跟不上”的意识、素养;“难为”的资源、能力。第五部分:改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不同的治理主体要在转变理念、明确职能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上下联动与横向合作,资源互补,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首先,理念层面: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各治理主体必须明确共享理念,奉行服务理念,倡导创新理念。其次,结构层面:在乡镇精准扶贫过程中,必须明确多元化的扶贫治理主体;在此基础上,要有效建构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网络关系,明确界定各治理主体的角色及相互关系,形成乡镇政府引领的多元参与治理网络。最后,操作层面:通过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宣传、落实相关政策,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吸引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重视发挥社会主体的作用,保持村支两委的独立性,引导贫困人口自力更生等手段,“多管齐下”,改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第六部分:结语。该部分对本文的研究内容和观点做了一下整体性的概括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