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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对于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具有显而易见的作用。然而国内外频繁爆出的财务舞弊案件体现出审计市场的“失灵”,审计活动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政府监管作为解决市场失灵的一种手段得到了人们的关注。本文的研究重点即是政府监管是否能够改进审计质量。本文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现状,从理论上分析了审计行业的监管动因及监管改进审计质量的作用机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选取2001-2010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审计师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两个层面比较受处罚前后审计质量的变化,获取了政府监管对于审计质量保证程度的经验证据。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不足。这可能是由于行政处罚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强,或者过度竞争的执业环境致使审计师为了生存而无视监管压力,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制度环境导致客户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不足,声誉机制难以发挥作用。这也说明了改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及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制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