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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也波及整个世界,对世界经济总体格局及地区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近20年来,特别是WTO成立之后,全球区域性经贸合作组织呈现激增态势,特别是以欧盟为代表的区域性组织取得的巨大成就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签署之后,内地与香港各界反应热烈。掀起了研究CEPA及其影响的热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本文用概括的方式对CEPA进行了介绍,论述了CEPA的签署的背景,界定了CEPA及其所设定的法律制度的性质,从CEPA与WTO的关系以及CEPA的内容来确定CEPA的性质:CEPA应当属于地区性自由贸易协议。第二部分集中对目前的争端解决方法进行评析,探讨了其缺陷,认为目前的争端解决方法单一、政治性因素太浓、可操作性不强,这些不利因素都大大影响到了CEPA的进一步发展。第三部分主要是介绍WTO以及几种区域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从中吸取精华、弃其糟粕。国情不同、文化不同、要求所构建的争端机制必须适合现实的具体隋况,并强调了争端解决机制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要地位。在介绍几种解决机制中重点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介绍和借鉴,为后面的专家组断案模式建议提供论据。无论是EU还是NAFTA,都有供我们借鉴的地方,问题核心是要适合中国目前的现实。当然,不是照搬而是根据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使构建的争端机制中国化。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就是构建CEPA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笔者认为构建争端解决机制,首先要知道现实存在的争端类型和种类,这样才能有针对胜地去建立相关的争端解决机制。从矛盾引起的原因来看,CEPA的矛盾可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宏观经济环境的政治性争端、而另一类是涉及微观领域内贸易主体之间发生的权益争端。笔者认为长久之计还是建立政治解决机制和专家组断案机制的混合争端解决机制,以适应不同种类的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