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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时下热门的互联网内容传播方式,短视频正处在快速发展期,拥有可观的发展潜力和商业前景。同时,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所探讨的影视混剪短视频,是指运用各种影视剧素材二次剪辑生成的短视频。由于必须对在先影视作品进行复制和使用,影视混剪短视频在著作权问题上存在明显的天然缺陷;互联网时代迅速而广泛的信息传播又放大了这种缺陷。厘清影视混剪短视频著作权相关问题,特别是明确独创性和合理使用的标准,探索可行的规制与保护路径,对于寻求著作权保护和表达自由的平衡、促进短视频行业良性发展乃至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从影视混剪短视频流行的背景切入,介绍其定义与分类。第二,探究影视混剪短视频的作品属性,重点在独创性的认定,并探讨其可以受到的著作权法保护。第三,剖析影视混剪短视频著作权争议的原因和具体表现,指出合理使用是影视混剪短视频著作权保护中的关键制度。第四,结合我国著作权领域立法现状,进行合理使用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建议借鉴美国版权法107条“四要素”的判断规则,确立影视混剪短视频合理使用的认定标准。最后,从完善合理使用制度、优化授权许可模式和树立社会共治理念三个角度,探讨如何对影视混剪短视频进行规制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