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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经过不断的完善,中国农村基层民主逐步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体系,其发展和完善不仅有利于中国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而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乡政村治”体制下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这种国家主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其既发挥了国家权力对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引导与规范作用,又为乡村社会内生力量的成长提供了相对宽松的政治空间。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是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权利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当前由国家行政权、党的领导权与村民自治权之间所产生的权力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制约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造成这些矛盾的原因既有国家宏观体制方面的因素,也有乡村各权力主体自身建设的问题,但归根结底还在于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权利间的互动失衡。未来中国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在于寻求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权利间的制度平衡。民主合作制作为一项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精神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创新方案,强调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国家权力进入乡村社会的权限和方式以及创新“村治”机制来促进乡村社会自主性的提高,达到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的局面,共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导论部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检索了以往的研究,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方法。第二章,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理论基础,阐释了民主、基层民主、农村基层民主的概念及内涵,分析了农村基层民主对中国农村乃至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深远意义,这是本文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也是本文的逻辑起点。第三章,探析了“乡政村治”体制下农村基层民主的建设实践。该部分首先立足于现代国家构建理论,梳理了人民公社体制瓦解和“乡政村治”体制诞生的历史过程。其次,从三个维度阐述了“乡政村治”体制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实践,即国家以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以典型示范推动村民自治以及以机制创新深化村民自治的历史进程,以此构成了我们理解“乡政村治”体制下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大致历程。第四章,探析了“乡政村治”体制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中所产生的国家行政权、党的领导权和村民自治权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权力主体自身建设的“滞后性”问题,并得出其困境根源在于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权利的互动失衡的结论。第五章,针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权力的结构性障碍,提出了民主合作制这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方案,通过规范行政权力进入乡村社会的权限和方式以及“村治”机制的创新来促进乡村社会力量的成长,以形成国家力量与乡村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之势。